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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有”,还是一家独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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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5-18
第6版()
专栏:

“共同所有”,还是一家独占?
啸楼
近几年来,苏修极力鼓吹要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建立一种“共同所有制”,也叫“国际社会主义所有制”。所谓的理由是:“民族国家的疆界”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变得狭窄了”,“一国形式的所有制与越来越具有国际性质的生产力之间产生了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得建立“大家庭”的“共同所有制”,云云。这是苏修企图吞并经互会其他成员国的绝妙的新的自供状。
什么是“共同所有制”呢?对此,苏修曾经有过精彩的表白,这就是:“参加一体化的任何一个国家”,“对本国的民族财富都不具有支配作用”。意思很清楚,经互会其他成员国的财富必须是“共同所有”,它们对自己的财富没有支配权,而凌驾于它们之上的新沙皇可以支配一切。另一方面,当苏修谈到自己的财富时,却完全是另一种腔调,叫嚷对本国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要别国必须“尊重”。由此可见,所谓“共同所有制”,就是苏修社会帝国主义独家所有制。这种论调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它不过是臭名昭彰的勃列日涅夫主义“有限主权论”的翻版而已。
还应当指出,上面提到的苏修关于“共同所有制”的“论据”,即所谓一国疆界限制生产力的发展,一国所有制同生产力的国际性质相矛盾等等,这些无非是从老牌帝国主义那里拣来的破烂货。美帝国主义者就说过,“现存形式的民族国家不可能适当地或有效地实现某些重要的职能”,要“超越现有的政治主权的疆界”,建立一个“自由世界的经济结构”。请看,两个超级大国“侵略有理”的论调何其相似乃尔。
苏修为了骗人,还恬不知耻地鼓吹“剥削有功”,胡说什么“共同所有制”是“考虑到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要“帮助落后国家”,“拉平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等等。
列宁说过,对于修正主义市侩们,要把他们的言论和他们的行动做个比较,不要听唯心的或骗人的空话。事实上,正是在苏修大肆鼓吹“共同所有制”的这几年,它按照别国主权“有限”和本国主权“无限”的逻辑,对经互会其他成员国变本加厉地进行控制、掠夺和剥削。从一九七二年开始,苏修在经互会内建立了一些名曰“国际经济联合公司”的新的超国家机构,从而苏修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一步控制其他国家的生产、技术和资金。这些公司被苏修吹成是“最有前途的”、“真正的国际所有制”。苏修为了攫取高额利润,在大谈本国资源“主权”的同时,不顾别人死活,不久前竟撕毁供应东欧燃料的协议,把石油等燃料价格提高一倍以上,仅石油一项,今年同去年相比,据估计就多捞十多亿卢布。这就是苏修“考虑到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的结果。再如“大家庭”中的蒙古,由于其各种财富为苏修“共同所有”,国民经济每况愈下,人民生活日益贫困,到一九七四年所欠苏修的债务相当于蒙古几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人欠债高达一千六百多卢布。这就是苏修“帮助落后国家”,“拉平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真实记载。勃列日涅夫曾经直言不讳地宣称,把各加盟共和国联合为统一的苏联的“原则”,对经互会“各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适用的。可见,要把经互会成员国变成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这才是“共同所有制”的真正含义。
今天,苏修的这种霸权主义论调和行径,在经互会内已经并将越来越引起强烈不满和反对。有的国家针锋相对地指出,各国人民拥有支配本国自然财富和资源的权利,那种“把建立国际所有制的问题说成是发展各国间经济合作的主要和首要问题是毫无根据的”,谴责苏修的野蛮做法“严重损害这些国家独立和主权”。这是正义的声音。可以肯定,新沙皇企图吞并经互会其他成员国,是决不能得逞的。苏修蛮干下去,不过是准备好了自己的掘墓人,这伙害人虫被埋葬的日子不会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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