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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资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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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2
第4版()
专栏:

  国际邮资调整
【本报讯】北京邮政管理局顷奉邮电部邮政总局通令,以美汇牌价挂高,金佛郎与人民券折合率变更,自即日起各类国际邮件资费调整如下:(一)信函:起重二十公分二、三○○元,续重每二十公分一、四○○元。(二)明信片:单一、四○○元,双二、八○○元。(三)贸易契、印刷品、货样起重五十公分九○○元,续重每五十公分五○○元。贸易契起算数为二、三○○元。(四)瞽者文件:每重一公斤二○○元。(五)小包邮件(仅上海、天津、广州邮局收寄):每重五十公分九○○元,起算数四、六○○元,小包投递费每件三、八○○元,小包验关费每件三、八○○元。(六)挂号费每件三、八○○元。(七)平快费每件五、七○○元。(八)回执每件二、九○○元。(十)查询每件三、八○○元。(十一)撤回及更改地址每件三、八○○元。(十二)存局候领每件二、四○○元。
【又讯】国际航空邮件资费亦自即日起改为寄往亚洲各国者每十公分人民币五千七百元,其他各洲每十公分人民币九千五百元。苏联全境按其他各洲收费。
(北京邮局社会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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