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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明德光屡教不改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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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2
第4版()
专栏:

  骗子明德光屡教不改被判刑
【北京讯】京市人民法院顷判决骗诈案一件,主犯明德光累次偷窃诈骗,并伪造公文、图记、私章,被判处徒刑三年。明德光是一个无业游民,去年七月他在珠市口把贴在墙上的“北平市第八区人民政府”布告中盖有印信的一角撕下,伪造介绍信一封,向前门一带银行钱庄行骗,被公安局逮捕送交法院,经该院予以短期教育后取保释放。但明德光仍不知悔改,在离开法院看守所时,竟又将同室押犯彭季先的褥子骗走。出所后仍然继续行骗偷窃,并曾私刻京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贺战军私章一颗,购买“北京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等铅字十二个,偷得盖有“北平市第八区人民政府”长印的空白纸条等。八月间,他曾冒充“干训班”工作人员,诡称为市民薛增鲁介绍职业,乘薛外出之际,窃走其衣物多件。市公安局侦悉明德光此等行为后,遂又将其捕送法院。法院以该犯虽经教育仍不悔改,乃判以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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