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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总局与本报签订协定 下月起本报发行工作由邮局办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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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4
第1版()
专栏:

  邮政总局与本报签订协定
下月起本报发行工作由邮局办理
【本报讯】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邮政总局与人民日报社关于报纸发行工作的协定,经过双方认真负责的商讨,已于二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时在邮政总局会议室正式签订。出席者除邮政总局及报社代表外,邮电部朱部长及新闻总署代表亦莅临参加。协定中规定人民日报社自三月一日起,将全部人民日报发行工作交给邮局办理。关于发行方针政策由报社负责确定;关于发行技术性的问题由邮局具体决定实施。协定签订时,邮政总局赵志刚副局长致词,指出邮局在战时曾担任过报纸发行的任务,而且成绩很好。而且去年十二月间第一次全国人民邮政会议上就决定了把报纸发行工作作为邮局专营业务之一。人民日报社代表讲话时说,邮政机构普及全国,把报纸交邮局发行是唯一正确的办法,邮局接收发行工作后,如有困难,报社一定帮助解决,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共同努力把报纸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因此报社对邮局完全应采取支持和信任的态度。邮电部朱部长讲话,着重指出报纸发行工作是一个政治任务,它需要普遍准确和迅速,邮局正有此可贵的条件,要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各项政策及为人民文化事业而服务。朱部长接着指出,邮局接受此项工作以后,在文化较落后的偏远地区,不但要展开发行工作,并且要负起群众读报的组织工作。新闻总署代表讲话中指出,利用邮局发行报纸,是在全国报纸经理会议上确定的。这次邮政总局和人民日报签订发行协定仅是开始,得出经验后,将推行至全国各地。
(邮局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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