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京国营企业与各地合作社 签订合同交流物资 协助生产救灾优待交换价格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4
第4版()
专栏:

  京国营企业与各地合作社
签订合同交流物资
协助生产救灾优待交换价格
【北京讯】北京市各国营企业贸易机关,通过各地合作社,开展城乡贸易。自本年一月份起到目前止,密云县合作社已和京市粮食公司订五千根木材的合同,和汽车公司订三十万斤木炭的合同,和土产公司以三千五百斤核桃换五千六百斤小米,和京市合作总社以十五万斤花生换三十一万斤小米,此外并有六万多斤票子,二百口肥猪等运京。该县合作社计划共换回九万多斤小米,五十匹布,一万五千多斤麦子。四海县合作社和汽车公司订五十万斤木炭的合同,换回二十五万斤小米。三河县合作社运京二十万斤麦子,换回四十万斤粗粮及一部分糠。房山县特产的石灰、瓷土、红土等正拟和华北窑业公司及京市人民政府建设局洽商,运京换粮。京市各贸易公司为扶植各县合作社,协助生产救灾运动,在收购或交换价格上,都给予优待,如粮食公司收购市场木材每根一万五千元,收购县合作社木材每根一万七千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