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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河边站 就是不湿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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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7-12
第2版()
专栏:

九年河边站 就是不湿鞋
广西田东县合恒公社升太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周美英(壮族),在生产队管理财务,不论对什么人,什么事,都坚持原则。贫下中农赞扬她是“九年河边站,就是不湿鞋”的好出纳员。
一九六六年,年轻的周美英担任了第二生产队的出纳员。她坚持原则,敢于向违反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这个队全姓周,干部、社员说起来全是同宗同族。但是周美英在掌管集体财务方面,无论是谁,都按原则办事。有一次,一个同辈的生产队干部写了一张条子,叫她母亲到出纳处去借钱。周美英一看条子,便说:“借钱要经过队委批,你这样做不合手续,钱不能借给你。”那个干部的母亲生气地说:“我女儿也是干部嘛,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她吗?条子上有姓有名,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周美英解释说:“这不是相信谁不相信谁的问题。制度是大家订的,制度一乱,集体经济就要受损失。当干部的,可不能带这个头啊!”那位干部的母亲想通了,又把这个道理讲给女儿听。她女儿在队委会上认真做了自我批评。
去年,在批林批孔运动的推动下,队里粮食获得丰收,多种经营也增加了收入。年终分配时,按原来订的方案核算,队里剩下近三千元,留作第二年的生产费用。有的队干部说:一九七五年的生产费用不用愁,年初就有一窑砖可以出售。主张把那三千来元也拿出来分掉。周美英坚决反对。她说:“分掉本年度留下的生产费用,用第二年的收入顶上,这不符合分配政策。不认真落实分配政策,就会影响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我们不能为了多分一些钱,就做出对集体不利的事。”一席话,打开了人们的心窍,都说:“阿英讲得对,这钱一厘也不能动。”
有一次队里打鱼,烧窑组的一位干部多拿走队里几斤鱼,准备给烧窑的社员加点菜。称鱼记账的干部想到烧窑比较辛苦,让他们多吃几条鱼算不了什么,就没记账。周美英知道后,找那两个干部谈心,指出占集体便宜,损公利己,一害集体,二害自己。今天吃一点甜头,以后越甜越想吃。烧窑组的干部听她说得很对,当场愉快地补交了鱼款。那位称鱼记账的同志,也提高了认识。
周美英搞出纳对别人坚持原则,对自己也一样。今年春节前,她母亲想办年货,钱一时不凑手,见女儿从信用社给队里领回二百多块钱,便高兴地对她说:“阿英,今天我要上街办年货,你先从队里的钱给我拿上十元,过几天我就给补上。”美英说:“这是队里的钱,可不能随便乱动呀!”她妈妈说:“我们又不是白要,过两天就还,保证短不了集体一分钱。”周美英开导母亲说:“妈,你随便动用集体的钱,还不是因为我是管钱的,拿钱方便一点?我为队里管钱,是社员群众给我的权力,我不能滥用这个权力为个人图方便、谋私利。过去管钱、管账的人犯错误,不就是从这开始的吗?”周美英又进一步教育母亲勤俭持家,节约办年货,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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