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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友协总会干事会讨论决定 开展庆祝中苏新约活动 结合春节文化娱乐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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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16
第2版()
专栏:

  中苏友协总会干事会讨论决定 开展庆祝中苏新约活动
结合春节文化娱乐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新华社北京十五日电】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于今晨听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的广播消息后,当即召开第四次干事会,讨论展开宣传庆祝活动事项。出席者李德全、王昆仑、阎宝航、沈志远、萧三、洪深、宦乡、张仲实、曹禺、樊弘、丁秀、吴清友、傅学文、翁独健、钱三强、丁玷、金山等三十余人,由钱俊瑞主席。干事会并邀请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新闻总署、出版总署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中苏友好协会分会等代表参加。会议决定成立“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工作委员会”,以统一力量进行工作。会议并决定建议各地总分会、分会及支会,配合和帮助各地机关、团体、学校、工厂,普遍深入地进行庆祝宣传工作,并积极发展友协会员,建立与巩固友协的经常工作。下午,庆祝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会议,决定自二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结合春节文娱活动,在北京全面举行庆祝宣传活动,通过讲演会、座谈会、电影戏剧、民间艺曲、街头宣传、电台广播、出版通俗书刊、发表文章、幻灯、标语、年画等方式,深入各界群众中去,进行广泛宣传。工作委员会又建议各文艺工作团体在春节文娱活动中以此项庆祝宣传为主要内容,建议各机关、团体、部队一律分别召开庆祝会并组织对条约内容及新华社社论的学习。
又讯: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并拟邀请苏联专家及本会理事干事,分赴各处演讲。该会原定今日出版之《中苏友好》第四期决定赶印增刊,以示庆祝。
【新华社北京十五日电】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今日致电该会全国各地总分会、分会,建议立即展开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庆祝宣传活动,并指示注意事项。(一)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两个协定的内容和新华社社论的精神,通过各级友协组织并联系当地当时的具体工作任务与思想情况,运用各种形式,普遍深入地展开中苏友好的宣传教育工作。(二)通过这一活动,积极发展会员,巩固与扩大组织。(三)以这一活动为基础,建立和加强中苏友好的经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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