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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量消费”是什么货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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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7-28
第2版()
专栏:问题解答

“等量消费”是什么货色?
梁刚
问:《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语录第十六条提到杜林的“等量消费”,它是什么货色?
答:“等量消费”是杜林在描绘他的“经济公社”分配方案的时候,所提出的一个所谓“普遍的公平原则”,是杜林设想的“社会主义”中的一种分配方式。
杜林认为,社会产品分配必须实行“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相交换”,也就是说:一个人付出的劳动和他得到的消费应该是完全相等的。一个人劳动了六个小时,他就应该从“经济公社”里领取体现六个小时劳动量的货币,再凭这些货币到“消费公社”购买消费品。这样,按照杜林的设想,就可以消灭剥削,实现数量上的“消费平等”,即“等量消费”。
实际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首先,“等量消费”破坏了社会积累。按照杜林的“等量消费”原则,每个劳动者提供多少劳动,就应拿多少报酬。这种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到他的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产品的主张,实质上就是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谬论的翻版。按照这种主张去做,就会把全部社会产品分光,这样,就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了,更谈不上扩大再生产了,其后果,社会就会出现倒退。其次,杜林的“等量消费”是以等量劳动相交换为原则的。大家知道,等量劳动相交换是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前提的,因为每个人的体力、文化技术水平及赡养人口等方面各不相同,一概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消费品分配,这就必然造成各人生活水平的差异,结果必然是一些人积蓄起一部分钱财,而另一些人靠所得的工资不够维持生活。于是“等量消费”变成了不等量消费。
应该指出,在杜林设想的这个等量劳动相交换,是通过金属货币进行的,尽管杜林设想这种金属货币不执行货币的职能,只起劳动凭证的作用。但是,这种金属货币在“经济公社”中,可以用来交换或购买“私人资料的剩余”,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可以贮藏,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的金钱。这样,就会使只起劳动凭证作用的金属货币向真正货币转化。那些富裕的人就会将货币借给别人而索取利息,产生高利贷剥削,还可以用货币向“消费公社”购买物品,囤积居奇,从中渔利,导致“经济公社”的瓦解。这样,“等量消费”无疑是一句纯粹的空话。“等量消费”的反动实质,就是把资本主义的罪恶本质归咎为分配上的一些弊病,以为在不变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只要改革一下分配制度,实现“普遍的公平原则”,建立几个“经济公社”,就可以使劳动者获得解放。这是道道地地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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