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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山区建设的一条好路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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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08-18
第2版()
专栏:

加快山区建设的一条好路子
广东阳江县新洲公社北桂大队位于山区,发展农、林、牧业有良好条件。这个大队在毛主席的《五·七指示》指引下,先后办起了拖拉机站、粮油加工厂、木薯淀粉厂、造纸厂、机修厂、砖厂、石灰厂以及林场、猪场、牛场等,使山区的面貌大为改观。现在,这个大队基本上实现了机耕、脱粒、产品加工、运输等机械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粮食总产连年增长,多种经营收入大幅度上升。全大队现金收入从一九六六年的三十七万元,增加到近七十万元;社员分配收入从每人平均六十多元,增加到一百三十七元。
北桂大队发展队办企业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两条路线的斗争。拖拉机站刚办起来的时候,有的干部想搞运输多赚钱,经常派拖拉机外出拉货拉料。办粮油加工厂的初期,也出现了无计划、等原料、找销路的现象。队办企业是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生产服务,还是“以钱为纲”、“利润挂帅”?尖锐地摆到了面前。大队党支部组织干部和社员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的指示,批判修正主义路线,使大家认识到,队办企业必须为农业生产服务,才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大队作出了决定:拖拉机忙时要全部下地耕作,农闲搞运输也要为发展农业着想;队办企业要立足于农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生产纳入国家计划,产品全部卖给国家。
路线对了头,队办企业很快就发展起来了。过去,木薯靠切片晒干,花工太大;办起淀粉厂后,大大节省了晒干片的劳动力,林间间种木薯的面积也由四十亩扩大到九百多亩。过去,山区缺乏交通工具,竹子等农副产品运不出去,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现在,农闲时用拖拉机把农副产品运出去,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运进山,使种竹从八百亩跃增到三千亩。
队办企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怎样分配?开始时,有人建议企业按月发给工资,来调动企业人员的“积极性”。但是,经过反复讨论,大家认为,这样做,势必扩大企业社员和农业社员之间收入的差别,不利于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们采取了“劳动在厂、场,分配回生产队,口粮自己带,适当给补助”的办法,既促进了企业人员的思想革命化,又增强了企业与农业社员之间的团结。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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