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巩固国家独立 发展革命胜利 莫桑比克政府决定成立全国人民治安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10-18
第5版()
专栏:

  巩固国家独立 发展革命胜利
  莫桑比克政府决定成立全国人民治安局
新华社洛伦索马贵斯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四日电 据莫桑比克《新闻报》十月十四日报道,莫桑比克政府为了巩固国家独立和发展革命胜利,决定采取一项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全国人民治安局。
由部长会议颁布的关于成立全国人民治安局的法令说,这一行动的目标是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团结,巩固莫桑比克人民通过十三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的重大牺牲而取得的一切胜利,是为了粉碎各种颠覆、破坏和试图阻止莫桑比克革命进程的活动。
法令规定了全国人民治安局的主要职权是:“防止和镇压违犯宪法、破坏人民团结的活动,尤其是部族主义、地区主义和种族主义”;
“防止和制止造成银行系统的资金大量非法外流的活动和阴谋,防止和制止扰乱金融市场正常活动的反常的不合理的行为和造成经济活动混乱的行为”;“防止和镇压损害和破坏劳动、生产、社会和平和国家安全的活动以及一切破坏经济的活动”;“防止和镇压间谍、破坏、颠覆以及一切损害国家团结和当前革命进程的活动,并为捍卫国家独立做出贡献”;“负责镇压暴徒、罪犯组织”以及腐化和其它罪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