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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仁浮梁等县 订出护仓办法防止公粮损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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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2-26
第2版()
专栏:

  江西崇仁浮梁等县
订出护仓办法防止公粮损失
【本报讯】江西崇仁、浮梁、余江、高安等县粮食局及仓库,自上月下旬起已开始教育干部组织群众进行护仓工作。崇仁县党政领导机关及县粮食局,经过共同研究商讨,订出十项护仓办法。该办法中除规定要教育全体仓库人员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不负人民的委托,不许敷衍偷懒外,并规定:要随时检查仓库周围房屋墙壁,如有过矮、塌坏或不牢之处,应即修理;要防水防潮,入库之谷三天即须检查一次,以防发热,发霉、鼠盗、虫蚀;在仓库附近严禁置放柴草及易燃之物。此外并规定须召开仓库所在地群众大会,进行宣传教育,说明保护仓库的重要,教育大家热爱自己祖国的财产,以实现真正的群众监督,集体护仓。浮梁县粮食局第五分仓库因备粮已满,借用附近民仓,分散不易管理,特发动仓库附近群众,组织保护公粮仓库小组,订出护仓共同公约,并号召群众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严格防止不法分子破坏。余江县城区第八保群众,为了保护仓库,防止特务匪徒破坏,自动组织自卫队保护国家财产;由征粮主任委员担任队长,每晚轮班警戒。高安五区珠湖村中心仓库在建库时,因领导干部对建库工作深入检查不够,工头利用建仓费营私,偷工减料,致使仓库在送粮热潮中倒塌,损失公粮甚大。后为了严密保护仓库,提高仓库人员责任心,已拟定具体护仓计划,免致公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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