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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社会主义时代》杂志发表文章 反对“经互会”建立超国家机构 强调每个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发展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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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5-12-11
第6版()
专栏: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时代》杂志发表文章
反对“经互会”建立超国家机构
强调每个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发展问题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电 罗马尼亚《社会主义时代》杂志今年第二十二期发表文章,反对在“经互会”内搞统一计划和建立超国家机构。
文章说,在经互会的一些成员国的专业报刊的讨论中和在一些有关经互会合作的著作中常常提出,为了实现所谓的“国际比例”,就必须制订一项“经互会成员国统一经济综合体国际发展计划”。还有人说什么,“统一的国际经济利益”是“利益的高级形式”。
文章说:“对于一个掌握了本国生产资料的人民说来,除了他们自己之外,还有谁能在同其他国家经济合作中表达他们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指导自己国家的再生产进程呢?”
文章说,“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行有计划的领导,是国家主权与民族独立中根本的和不可动摇的职权。它要求每个国家的人民有权不受限制地控制和掌握自己的财富,有权自己决定自己的经济发展问题。所以计划工作的职能也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既不能把它分割开来,也不能把它交给超国家、超民族的机构。”
文章明确指出,在经互会中“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统一的经济和中央领导机构,因此也就不能制订统一的总计划。”“在经互会中一致通过的措施不具有指示性质,这些建议只有在这些国家的有关机构批准后才能生效。”经互会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是在充分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得建立超国家机构,不得损害国内计划、财政工作和本国各组织的经济核算。”
文章说,有人主张把经互会各国负责国民经济领导和计划工作的国家体系,同国家统计体系合并在一起。有人还提出要共同制订长期的“经互会成员国统一生产综合体发展战略”或“这些国家生产力配置总纲”。文章问道:在经互会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劳动生产率依然存在着巨大差距的情况下,经互会实行这种建议,能不能对各国产生平等互利的经济效果呢?按照这样的做法,各国人民掌握自己的物力、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及根据统一国家计划分配这些资源的主权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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