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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全面复活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苏修叛徒集团利用所控制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残酷压榨广大工农,使他们沦为雇佣劳动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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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2-12
第6版()
专栏:

苏联全面复活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苏修叛徒集团利用所控制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残酷压榨广大工农,使他们沦为雇佣劳动者
新华社一九七六年二月十一日讯 新华社记者报道:在勃列日涅夫叛徒集团统治下的苏联,已经完全恢复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
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修正主义集团上台后,背叛了列宁开创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在苏联全国复辟资本主义,把社会主义蜕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把原先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改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特权阶层所有。他们利用手中控制的全国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残酷压迫和剥削广大工人农民,成为雇佣劳动力的剥削者。而广大工农劳动群众由于丧失了生产资料,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成为受雇佣的劳动者。
在今天的苏联,雇佣劳动制不仅已成为普遍现象,而且早就为苏修一系列“法律”、“条例”规定下来了。苏联一九七○年颁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加盟共和国劳动法原则》规定,“职工通过订立关于在企业、机关和组织里工作的劳动合同来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同企业、机关和组织之间的契约”。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买卖劳动力的契约,与当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行的劳资合同实质上完全一样。
《劳动法原则》侈谈要保障劳动人民的“不受剥削的劳动自由”。在今天的苏联,广大劳动人民哪有什么“不受剥削的劳动自由”?他们有的是随时被剥夺劳动的自由、随时被解雇的自由。就是这个《劳动法原则》,赋予企业主管人员废除劳动合同、解雇职工的广泛权力。“发现职工因技能不够或者健康情况妨碍继续进行该工作”、“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四个月不上班”等等,都是企业当局废除劳动合同和解雇职工的借口。即便职工本人不同意,也完全无济于事。
勃列日涅夫集团在开始推行以利润为核心的“新经济体制”时公布的《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更明文规定:企业有权直接“招收和解雇工作人员”,“有权确定工人的工资和奖金”。这就是说,劳动者出卖劳动力,而资产阶级则有权购买劳动力,有权确定劳动力的价格。
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感到光是这些立法条文还不够,还炮制所谓“谢基诺经验”,允许企业“裁减多余人员”并自由支配由于解雇职工而节约的工资基金。这样,把持企业大权的人为了攫取更多的卢布,常常借口“裁减多余人员”和“紧缩编制”,大量解雇职工。近几年来,苏联各种企业在推广“谢基诺经验”、实行“科学组织劳动”的幌子下,废除劳动合同、解雇职工之风日甚一日。据苏联《经济问题》杂志一九七二年第三期透露,“一九七○年根据个人意愿和其他原因被解雇的人数占年平均工业工人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一左右。”俄罗斯联邦部长会议劳动力利用委员会主席诺维科夫承认,仅俄罗斯联邦二百九十二个推广“谢基诺经验”的企业,截至一九七三年六月底,就已解雇了七万职工。
在今天的苏联,广大工人不仅工作没有保证,随时有被解雇失业的危险,而且即使有工作,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以至人格上也受到侮辱和残酷的压榨。企业主管人利用窃据的权力,制定种种规章制度,来压榨和迫害工人。他们常常肆无忌惮地打骂、审讯和拘留工人,一些敢于反抗的工人甚至被苏修当局关进“劳动营”或“精神病院”。苏联《劳动报》去年三月透露,一个名叫奥连尼科夫的工人,由于在墙报上批评工厂“生产废品和违反出差制度”,招致厂长大怒,被勒令退职。在经济上苏联企业领导人一方面自己攫取高工资、高奖金和各种“外快”;另一方面,对工人则经常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克扣工资和奖金;工人完不成生产定额或生产中出废品,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都要罚款、扣工资。例如,据苏联《劳动报》去年八月十日透露,堪察加州瓦尔甘诺夫建筑安装管理局由于建筑材料供应不足没有完成生产计划,就长时间扣发工人工资。
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复活必然带来大批工人失业。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目前苏联出现了一支庞大的流动失业队伍。据苏联报刊透露,在工业企业中,工人流动占百分之二十,而在建筑业中占百分之三十。按上述流动率计算,从一九七○年以来,仅工业部门每年流动的人数都在六百万人以上。这些人为了找到工作,少则一、二星期,多则逾月成年。在这期间,他们实际处于失业状态。
在苏联各地,人们随时可以见到买卖劳动力的各种各样的广告。苏联《真理报》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在一篇文章中就报道过,在杜尚别的一些最繁华的十字路口,老远就可以看见从上到下都贴满了“职业介绍所”招揽职工的广告和启事。据苏联报刊透露,目前苏修当局在全国十万或十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和一些地区中心都设有劳动力市场,即所谓“职业介绍所”和“居民职业介绍安置局”。仅俄罗斯联邦就在一百一十六个城市设有这种机构,专门给“没有参加社会生产的有劳动能力的居民”分配工作。从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四年,只是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共和国就有数百万人登记求职。
“一方面有一种人是买者,他们占有土地、机器、原料和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有一种人是卖者,他们除掉自己的劳动力,除掉劳动的手和头,再没有别的东西可卖了;前者经常买进是为了吸取利润和发财致富,后者经常卖出则是为了谋生。”这就是当今苏联劳动力市场的实质,也是苏联《劳动法原则》反复吹嘘的“不受剥削的劳动自由”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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