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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要由群众评选 自来水公司奖励模范未经职工讨论,引起工人不满,现正设法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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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05
第4版()
专栏:

  模范要由群众评选
自来水公司奖励模范未经职工讨论,引起工人不满,现正设法纠正。
【北京讯】自来水公司最近奖励模范因不走群众路线,没有由群众讨论推选,只是由工厂管理委员会决定了模范名单,引起工人的不满。该公司工会发现这个偏向后,正在设法纠正。
该公司工会,为了表扬去年对生产有贡献的职工,在一月里就开始搜集这类材料,并拟定了一个二十二人的初步名单。工厂管理委员会在二月十四日开会时,该公司经理刘珍甫根据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行政方面搜集的材料,也提出一份名单。管委会综合行政和工会这两份名单,就决定了要表扬和奖励的有四十二个人,其中,一等模范四人,二等模范四人,三等模范十四人,四等模范二十人。并决定在十九日联欢会上,对一、二、三等模范发奖,对四等模范表扬。这个名单,不仅不是群众讨论选出的,而且其中有些人根本没经过慎重考虑,如东直门水厂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六个模范,到第二天,又打电话换掉两个。管委会的这个决定,并没有在公司里公布,工会方面也没发动小组讨论,只有东直门水厂在向工人报告管委会内容时,把模范名单念了一遍。当时工人们就有意见。行政方面提出的一个领班,当模范的原因只是“起带头作用”。老工人刘桂生说:“领班的当然得起带头作用,凭这个就能当模范?”其他工人对某些模范也有意见。工会负责人听到这些反映,发觉了这次奖模范没经过群众讨论的错误,就在十六日晚去找刘珍甫经理商议,临时决定十九日只发给成绩最显著的一等模范四个人,其余的模范,以后再讨论。十九日举行的联欢会,准备得也不够。在十六日才出布告说十九日举行联欢会(十七日开始春节放假),既没经过充分的酝酿,也没有告诉大家在联欢会上要表扬模范。开会时全厂四百多人出席的只有二百多人。工会派两辆卡车去接东直门水厂的职工,结果只来了十几个人。会上发奖给四个一等模范后,群众反映说:这四个人生产成绩好当选模范,没有问题,我们都服气。问题是为什么选模范不叫我们知道。该公司党、政、工负责人对这次严重脱离群众的错误已提出检讨。工会常委会决定最近召开执委会和小组长会议,专门研究这个问题,设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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