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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房地契价归房地产交易所监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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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05
第4版()
专栏:

  京房地契价归房地产交易所监证
【北京讯】京市人民政府顷发出布告,决定自即日起将过去公安派出所监证房地契价之业务统一划归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去年九月市府颁布“北平市契税暂行办法草案”时,曾规定:“凡在契税办法公布后成立契约者,须向产业所在地之派出所领购声请书及契纸。详细填写房地四至、数目及价格,除邀请卖主四邻及中证人于契纸盖章作证外,并须经派出所作监证。产业不属同一地区者,须经两方派出所作监证,然后依照契税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之各种税率交纳契税”。此次规定的新办法是:“凡市民买、典及交换房地产权迁转时,于成立契约后,须向本市房地产交易所领取声请书详细填写,并经房地产交易所监证加盖监证戳记后,再赴市财政局照章缴纳契税,否则,未经监证的契件,财政局不予办理税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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