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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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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08
第1版()
专栏:社论

  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
老解放区农村中普遍存在着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紧张斗争。本报今日的报导,部分地反映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情况。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许多男同胞和一部分男干部对于妇女要求婚姻自由的错误守旧态度。他们的荒谬“理论”是:“婚姻自由了,天下要大乱!”
是不是婚姻自由了,“天下”真会“大乱”呢?是不是保持封建婚姻制度,天下就不大乱了呢?
不是的!封建的婚姻制度才是婚姻关系中“天下大乱”的根源,只有婚姻自由了,才能使“天下”从“乱”进到“不乱”,为什么?
因为封建婚姻制度是随封建社会而生,它必然也必须随封建社会的死亡而死亡。这是历史的铁则。在老解放区,作为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的封建土地制度已经消灭了,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秩序的地主统治也已经消灭了,则作为封建社会的社会秩序之一的封建婚姻制度也必然是要消灭的。
由于革命战争、土地改革、民主运动与生产运动的胜利,以及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的影响,老解放区妇女和男人们一样已开始推翻了封建制度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思想上对她们的束缚,她们很自然地同时也是理直气壮地要求推翻封建婚姻制度。这当然不是说,在封建社会中,婚姻问题并不严重,而在民主社会中,婚姻问题反而严重起来了。事实是:在封建社会中,妇女们不仅受封建婚姻制度的压迫,而更重要的,则是与被压迫阶级的男人们同样受更严重的政治的与经济的压迫,因而那时妇女们反封建的斗争主要集中于革命的军事斗争、政治斗争与经济斗争。现在,革命成功了,革命妇女们是不可能再满意于封建婚姻制度的。
全国人民首先是劳动人民必须了解和支持妇女的反对封建婚姻压迫的斗争。对于妇女婚姻自由持反对与敌视态度是错误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如果有这种思想和行动,则更为错误!我们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坚决主张婚姻自由的,我们从来就是妇女解放运动的领导者,我们的党员和干部绝对不应该拥护封建的婚姻制度,绝对不应该“镇压”妇女的解放斗争。凡持这样错误观点的干部和党员,在政治上应当受到纠正,其有因此而犯法者,并且应当受法律的制裁。
必须指出:现时老解放区农村里的妇女反封建婚姻制度的斗争,已经不是过去存在过的反抗地主对妇女压迫的阶级斗争,而是劳动人民内部反对封建制度所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的斗争。因此,这一斗争决不应当造成农村男女的分裂,而是要用消灭婚姻制度上的封建旧习的方法,造成劳动人民的更巩固的团结。为了早日结束因残存的封建婚姻制度而引起的混乱,早日停止农村中发生的悲剧,我们必须迅速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坚决反对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以便使农村广大人口享受自由和睦的幸福。
正确解决婚姻制度问题的关键有两个,一个是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保障婚姻自由的婚姻法。另一个是在农村中特别是农村干部与党员中进行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思想教育。第二项工作更加重要,因为不但目前已经急须进行这种教育,而且就在新的婚姻法颁布以后,也必须进行这种教育,才能使法律迅速变成为新生活的实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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