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为劳动人民和生产服务的国营商业 北京市零售公司介绍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08
第2版()
专栏:

  为劳动人民和生产服务的国营商业
北京市零售公司介绍
维进
北京市国营粮食公司,去年三月成立以来曾经先后经过合作社、粮食代售店、粮食零售店(粮食公司经营的)的协助,把国家粮食直接供应劳动市民。但是,由于合作社不能很快普遍建立组织,仅能供应约三十万社员的粮食。粮食代售店(系私商兼任)经售粮食曾发生许多毛病(如以掺假、巧替、套购、小秤等欺骗剥削群众),严重地破坏了国营贸易与群众的关系,使国家贸易吃亏很大,群众得不到实惠。当时虽有国营粮食零售店,因组织不普遍亦不能更多的供应市民粮食。以致国营粮食公司不得不将粮食在市场批发,通过私商供应市民,于是一些奸商便趁机兴风作浪,将粮食公司以公道价格所批发的粮食,囤积拒售,哄抬物价,助长物价上涨。特别是在去年十一月中旬物价波动时,奸商大肆投机操纵。当时粮食公司出售的大批粮食,竟被奸商把零售价格提高到批发价的一倍(如面粉,批发价每袋二万二千五百元,零售价竟提高至四万五千元)还不容易买到。不但使国家粮食损失很大,且使广大劳动市民的生活感受威胁。政府为取缔投机,稳定物价,使国家粮食真正有效地供应广大劳动市民,以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发展生产,乃决定大量建立零售组织,专门负责供应市民粮食及生活必需品,于是北京市零售公司在去年十一月中旬,得到各方面的帮助,建立起来了。
零售公司开展业务方针的第一条,就是普遍建立零售组织。第二,适当掌握价格。一方面使市民能以公道的价格买到粮食,一方面又不影响正当工商业的发展。第三,掌握粮食调运和加工,使粮食的数量、种类、质量适合群众需要。第四,改善经营方法,简化购粮手续;去掉“官办”思想,耐心招徕主顾;营业时间,尽可能做到适应群众的需要。根据上述方针,零售公司在北京共设了十四个营业处,粮食零售店一百三十四个,花纱布零售店和代售店三十个,煤球代售店二百五十一个。
零售公司由于正确执行上述措施,逐渐联系群众,巩固零售阵地。零售公司开业以来,据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的统计,每月均供应粮食六百余万斤。二月份供应粮食更达一千一百万斤。这和零售公司成立以前即去年十月份,由粮食公司经营的零售店供应粮食二百一十余万斤相比较,供应能力增加了二倍至五倍之多。加上合作社对于社员的供应,及粮食公司直接对一些机关学校的供应,国家粮食供给于劳动市民的占全市人口约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因而零售公司主动地掌握了粮食零售市场。
零售公司所规定的零售价格在市场起着领导作用。如春节初一、初二日零售公司休假,市场物价曾经一度混乱。初三日零售公司开始营业,规定粮食牌价,市场物价随即回落。如面粉曾由八万元涨到十二万元;粮价挂牌后,落到九万元。高粱、小米曾由一千四百元涨到一千八百元,粮价挂牌后,落到一千四百元。羊肉曾由七千元涨到九千余元,粮价挂牌后,落到七千余元,烟斗牌纸烟曾由三万元涨到四万一千元,粮价挂牌后,落到三万五千元。一切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均向零售公司的牌价看齐。零售公司的牌价,成为零售市场生活必需品合理的标准价格。
根据北京零售公司这一段工作看来,零售公司的设立,是大、中城市管理市场所不可缺少的。它保证把国家粮食直接有效地供应广大劳动市民,保障他们的生活,进而保障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它并协助粮食公司掌握市场价格:粮食公司掌握批发价格,它掌握零售价格,有力地打击投机商人,稳定了市场物价。它的发展前途,除了经营粮食、煤、布、盐以外,还可以经营百货,使广大劳动市民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将得到更好的保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