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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院司法委会通过蒙特法案 美国人民猛烈抗议 但尼斯痛斥该法案为纳粹式的“立法” 并号召美国人民击败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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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08
第4版()
专栏:

  参院司法委会通过蒙特法案
美国人民猛烈抗议
但尼斯痛斥该法案为纳粹式的“立法” 并号召美国人民击败它
【新华社北京七日电】据塔斯社纽约六日讯: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已于四日通过了反共反民主的蒙特法案。这一行动已引起了美国民主公众的猛烈抗议。广大的进步公众形容这个法案为“警察立法”,并指出:它是一种法西斯型的措施,旨在宣布共产党为非法,并对美国强制实行政治“思想管制”。
该法案规定对被控所谓“图谋反叛”美国现政权的人们,判以十年徒刑和一万美元的罚款。法案的其他规定包括:共产党党员及其他民主组织的人员要依照总统任命的、由三个人员所组成的“颠覆活动管制委员会”的决定,向司法部进行登记。法案禁止共产党员在美国政府中任职,禁止共产党员保有领取护照出国旅行的权利。法案规定对“不遵守”登记规则的人们,判处两年徒刑。
共产党全国委员会总书记但尼斯在向报界发表的声明中,痛斥蒙特法案为纳粹式的“立法”。但尼斯号召击败这个法案说:“这个思想管制法案如经国会通过,将使共产党成为非法,并将迫使一切其他拥护和平与民主的劳工团体与进步团体,向这个纳粹式的委员会登记和遵奉它的命令。这个法案将损害结社权利以及其他美国的基本自由。这便是为什么这个法案引起劳联、产联、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美国公民自由同盟和进步党等许多如此不同的团体,以及著名律师如哈佛大学教授却非及数百名流与团体的极广泛的反对的原因。参院司法委员会这一癫狂的行动,是企图用来转移全国对本届国会未能通过公民权利立法的注意力”。
但尼斯在他声明的结语部分敦促一切政治党派的美国人要求参院击败蒙特法案,制定反私刑法与反人头税法,并废除塔夫脱——哈特莱奴隶劳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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