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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统一国家财经工作决定 华东军政委员会行政会议决定 成立华东编制委员会召开华东财经委员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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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10
第1版()
专栏:

  贯彻执行统一国家财经工作决定
华东军政委员会行政会议决定
成立华东编制委员会召开华东财经委员会议
【新华社上海九日电】华东军政委员会于六日举行第三次行政会议。出席者有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饶漱石、副主席曾山、马寅初,及各委、部、局等各单位主管人共七十二人。会议首由马寅初副主席扼要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讨论批准华东军政委员会各单位人选名单和讨论通过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各项文件的情形。接着曾山副主席详细传达了全国财政会议的决议,着重说明统一财政、整编机构、清理物资、整理税收等几个问题。会议通过了两项决定:(一)成立华东编制委员会,以曾山、刘长胜、陈国栋、胡立教、骆耕漠、黎玉、吴克坚、冯定、吴仲超、宋日昌、李士英、子昌等十二人为委员,以曾山为主任。(二)召开华东财经委员会议,根据全国财政会议的精神、“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原则和华东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办法,提交华东军政委员会讨论审查。
在通过上述两项决议后,饶漱石主席着重指出目前统一财政的重要性,并表示坚决拥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他并要求各级财政干部必须很好照顾全局,坚决克服本位主义的错误偏向。此外,会议并批准了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提请成立的上海市生产救灾委员会的组织及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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