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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通知各工厂企业 立即讨论“学会管理企业”规定具体办法贯彻指导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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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10
第2版()
专栏:

  全总通知各工厂企业
立即讨论“学会管理企业”规定具体办法贯彻指导方针
【新华社北京九日电】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贯彻北京人民日报社论“学会管理企业”指导方针的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人民日报今年二月六日发表的“学会管理企业”的社论,是目前管理企业、提高生产的指导方针,也是目前工人运动、工会工作在一切国营、公营与公私合营工厂企业中的指导方针。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应立即将此社论加以讨论,组织工会干部学习这一文件,并与行政管理方面召集共同的会议,根据“学会管理企业”一文的基本精神,对本工厂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工会工作,加以切实的检讨;根据企业情况,定出具体执行办法与步骤;工会组织尤应根据这一社论的基本精神,发动全体工人、职员群众,监督与贯彻这些具体办法的切实执行。全国各产业、各地区的工会组织,应在三月底以前,将各工厂企业的状况及执行本通知的情形,做一总结,报告全国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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