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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谴责 苏联霸权主义苏联假装支持专属经济区面目暴露处境孤立 我代表揭露苏联妄图继续侵犯沿海国主权掠夺别国近海生物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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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4-24
第6版()
专栏:

中小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谴责
苏联霸权主义苏联假装支持专属经济区面目暴露处境孤立
我代表揭露苏联妄图继续侵犯沿海国主权掠夺别国近海生物资源
据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四月十八日电 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二委员会关于专属经济区案文的两周非正式协商中,苏联代表公然跳出来反对广大中、小国家关于专属经济区的正义要求,竭力想把专属经济区变为公海的一部分,阉割沿海国家对专属经济区的主权和专属管辖权。这种赤裸裸地维护霸权主义的行径,暴露了去年加拉加斯会议以来苏联假装支持关于专属经济区要求的伪善面目,理所当然地遭到广大中、小国家代表们的同声谴责,使苏联代表处境十分孤立。
第二委员会这次讨论的十七条案文,涉及专属经济区的性质和沿海国家对专属经济区的权利问题。据悉,在四月一日开始协商的第一天,苏联代表就提出,案文中所有提到专属经济区和专属管辖权的地方,都要删去“专属”这个词。他主张,外国可以随意进入专属经济区进行“经济活动”,而无需经沿海国同意。苏联代表要求取消经济区的专属性,同他不久前在讨论有关领海的条文时硬说“经济区是公海的一部分”一样,都是出于海洋霸权主义的立场。
许多中、小国家的代表坚决反对苏联的主张。
民主柬埔寨和多哥的代表都强调指出,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反映了广大中、小国家在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剥削和压迫、反对海洋霸权主义的长期斗争所取得的成果。为了维护主权和正义,他们坚决反对删去“专属”这个词。
秘鲁、巴基斯坦、索马里、刚果等许多国家的代表都明确表示,如果有人硬要从案文中提到专属经济区的地方删掉“专属”这个词,那他们就要建议把“专属经济区”这一提法改为“国家经济区”这种含义更为明确的提法。为了维护沿海国的主权和广大中、小国家的正当利益,他们坚持,沿海国家的专属经济区不是公海的一部分。
加拿大等一些第二世界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也主张维持“专属经济区”原议,反对删改。
中国代表发言支持广大中、小国家的正义主张。他指出,如果按照苏联代表的主张去办,经济区没有专属性,又是公海的一部分,那么,超级大国就可以象过去一样为所欲为,继续掠夺沿海国的资源,甚至设置军事设施,进行军事活动,继续在沿海国近海进行侵略和威胁。提出这样的主张恰恰表明:他所说的支持经济区是假,阉割经济区的专属性质、抽掉其实质内容是真。
中国代表表示支持秘鲁、巴基斯坦等国代表的主张。他指出,新的海洋法为了体现和维护广大中、小国家的正当利益,应当明确规定: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海域,不是公海的一部分,沿海国对这个海域拥有专属管辖权。
为了掠夺发展中国家的生物资源,苏联代表过去一直坚持沿海国家必须准许别国捕捞其专属经济区渔获量的所谓剩余部分。这次就有关案文进行非正式协商时,苏联代表竟进一步提出,沿海国家在确定专属经济区内可容许的渔获量时,要听从经常在这个经济区内捕鱼的外国的建议。他还要求把案文中关于沿海国家有权制订外国渔船进入专属经济区捕鱼守则这一规定全部删去。
秘鲁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纷纷对苏联这种无理要求进行了驳斥。他们说,按照苏联代表的逻辑,沿海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只能享有
“优惠权”,这样一来,就那里还有什么主权呢?这同公海还有什么区别呢?
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揭露和批驳了苏联妄图继续掠夺别国近海生物资源的蛮横主张。他指出,沿海国家有权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决定其专属经济区内可容许的渔获量;沿海国有权为本国及相邻的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保留全部可容许的渔获量;如果沿海国家认为有必要,可以通过双边或地区性协议,准许外国在遵守协议和沿海国家的规章的情况下进入专属经济区内捕捞剩余部分。这都是沿海国的权利,而不是它们必须履行的义务。
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喀麦隆等发展中沿海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都提到,必须照顾到发展中的内陆国家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合理分享专属经济区内资源的权益。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发展中内陆国和地理位置不利的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内的资源应该享有合理的权益。
苏联代表团在会场内外竭力挑拨沿海国和内陆国的关系,企图分裂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破坏广大中、小国家反对海洋霸权主义的斗争。它让自称是“内陆国”的白俄罗斯的代表在会上发言支持苏联代表关于删掉“专属经济区”中“专属”一词的主张。白俄罗斯代表还说什么希望新的海洋法能照顾到所有国家的利益,包括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和沿海国的利益在内。这一番别有用心的话,立即遭到巴西代表的驳斥。巴西代表问道,发达的海洋大国有庞大的远洋捕鱼队,它们的利益同发展中国家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据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电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三委员会最近两周来就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进行非正式协商。两个超级大国妄图阻挠和削弱发展中的沿海国家行使防止污染权利,限制沿海国家对所属海域的管辖权的无理主张,遭到了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代表的有力驳斥。
据了解,在第三委员会就防止船舶污染的有关条款进行讨论时,有三十多个国家的代表发言,表示不赞成《非正式单一协商案文》中所提出的那些只能反映超级大国和极少数海运大国利益的条款,要求首先进行一般性评论,然后重新起草有关条款。
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支持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代表的意见。他指出,经济区是沿海国享有专属管辖权的海域,而不是公海。同时,沿海国是污染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它们的利益应当得到切实的保障,任何防止船舶污染的规定不应损害沿海国的基本权益。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及其资源,沿海国有权根据其海洋环境的具体情况,并可考虑国际上共同制定的规则和标准来制定并执行其经济区内防止船舶污染的规则和标准。这完全是合理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
两个超级大国的代表在会上继续无理坚持要以原有条款作为协商基础,但在许多中、小国家坚持斗争下,会议最后还是作出了重新起草有关船舶防污条款的决定。这是中小国家取得的一个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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