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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工人重新陷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境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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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5-02
第6版()
专栏:

苏联工人重新陷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境地
粟今
在苏修“二十五大”上,苏修头目勃列日涅夫胡说什么工人阶级在苏联社会生活中起了“主导作用”。这真是弥天大谎。
事实是,苏修叛徒集团统治下的苏联,广大工人阶级早已从列宁、斯大林时期作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地位,重新陷于被压迫被剥削境地。在资本主义复辟以前,苏联工人阶级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随着苏联的国家政权蜕变成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就重新丧失了生产资料,两手空空,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当今的苏联,劳动力沦为商品不仅已成为普遍的事实,而且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已经为一系列“法律”和“条例”,诸如《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加盟共和国劳动法原则》(简称《劳动法原则》)、《社会主义国营生产企业条例》(简称《企业条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示范条例》等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了。
一九七○年颁布的苏联《劳动法原则》规定,“职工通过订立关于在企业、机关和组织里工作的劳动合同来实现劳动权”。《企业条例》规定工厂企业“招收和解雇工作人员”的权力掌握在苏修叛徒集团以国家名义委派的企业经理和厂长的手中,工人寻找职业、出卖劳动力时必须交出劳动手册、身份证、学历证明和其他各种证件,厂长、经理有权接受或拒绝雇佣。如果工人被允许进厂,则需与经理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种通过契约形式缔结的劳动合同,与沙皇时代或现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行的劳资合同实质上完全一样。它是劳动力买卖的凭据。工人定期地或不定期地把自己的劳动能力卖给官僚垄断资产阶级,让他们榨取血汗,成为他们的雇佣奴隶。为了便利劳动力买卖,苏修在全国十万人以上的城市设立了二百五十多个官方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就业局”或“职业介绍所”。劳动人民要出卖劳动力到那里登记;企业头头要雇佣工人到那里挂号。苏联工人被招雇以后,在工厂中的唯一任务,按照勃列日涅夫的说法,就是“多劳动,多多劳动!”这句话,倒是一点儿都不掺假的。按照苏修《企业条例》、《劳动法原则》的规定,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最高统治者,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大权,都操纵在他们手里。工人除了劳动以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大事,是无权过问的。厂长、经理有权在工厂企业中订立几十条、几百条要工人遵守的“规章”、“条例”,强制工人在他们的统治下唯命是从地干活。如果工人稍有违抗,就会受到克扣工资和奖金,给予罚款的处分。厂长、经理除了对工人进行物质惩罚以外,还有权对职工进行各式各样的行政纪律处分,甚至任意毒打、解雇直到送交司法机关惩处。在资产阶级专政统治下,在法西斯的纪律驱策下,工人毫无当家作主人的权利,“象陷在汽车底下一样”,被压得连气也透不过来。
近几年来,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为了驱使工人“多多劳动”,在工业部门中大搞所谓“科学劳动组织”,推广“谢基诺经验”、“兹洛宾方法”等来提高工人的劳动强度,对工人进行压榨。据苏修自己透露,仅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年期间在工业部门就实行了一百多万项“科学劳动组织”的措施,使苏修当局“节约”了大量的“工资基金”,从而最大限度地攫取了高额利润。苏修大搞“科学劳动组织”的结果,使广大工人遭受到更加深重的灾难。工人的神经被弄得高度紧张,体力消耗急剧增加,严重损害了身心健康。在许多部门里,苏联工人劳动和安全的条件十分恶劣。因此,所谓“科学劳动组织”,就象列宁指出的,“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列宁选集》第三卷第五一一页),是“以三倍于原先的速度榨取雇佣奴隶一点一滴的神经和筋肉的能力”(《列宁全集》第十八卷第五九四页)。
今天,广大苏联工人不仅在工厂劳动时受到残酷的剥削、压迫,而且职业无保障,随时有被解雇、失业的危险。执掌企业领导大权的新资本家不仅根据《劳动法原则》有权解雇“因技能不够或者健康情况妨碍继续进行该工作”、“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四个月不上班”这样一些工人,而且还往往借口“不服从命令”、“违反劳动纪律”而大批解雇职工,至于在提高劳动强度以后而被新资产阶级裁减的工人就更多了。仅俄罗斯联邦二百九十二个推广“谢基诺经验”的企业,截至一九七三年六月底,就已解雇了七万职工。
苏修当局把广大工人和劳动者丧失职业以后重新寻找出卖劳动力场所的过程称之为劳动力“流动”。由于这种“流动”的人数每年都十分可观,不能不是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苏修供认,“在工业企业中,工人流动占百分之二十,而在建筑业中占百分之三十。”按上述流动率计算,从一九七○年以来,仅工业部门每年流动的人数都在六百万人左右。这些人为找到工作,用苏修缩小了的说法,平均需要二十八天左右,有的更长些。据《社会主义劳动》杂志透露,一九七三年仅哈萨克共和国向“职业介绍局”寻找工作的二十万七千人中,四分之一以上已数月甚至一年多没有工作了。在数目庞大的“流动”工人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实际上处于变相的失业状态之中。
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下,广大苏联工人生活贫困。根据苏联官方公布的材料,从一九六○年到一九七三年苏联职工工资的年平均增长率为百分之四,而同一时期内,所谓“国民经济货币积累”,即国营企业利润和周转税,每年平均增长百分之八以上,其中利润的增长率约百分之十一点五。工人和职员所受的剥削加重了,他们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下降了。根据苏修自己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的资料计算,近几年,苏联工业部门的剥削率高达百分之二百左右,比二十世纪初沙皇俄国工业部门的剥削率还高一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苏联最低工资收入的工人的生活状况,他们占了工人总数的一半以上,收入往往难以维持生活需要。至于苏联四千多万靠领优抚金生活的职工,收入更低了。许多年老体弱的退休职工,只得被迫重新寻找工作。
今日苏联的工人重新被戴上沉重的镣铐,他们在政治上无权,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困境。勃列日涅夫之流无论怎样玩弄工人阶级起“主导作用”之类的花言巧语,都掩盖不住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经济规律支配下苏联工人所处的被雇佣的奴隶地位。然而,具有十月革命光荣传统的苏联工人阶级,总有一天要起来推翻新沙皇的统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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