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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对税收的几点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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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11
第5版()
专栏:

  提高对税收的几点认识
廖季立
目前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已经开始,全国要求有一个稳定的货币。没有它,不论经济制度与财政制度,都不能正常发展。而税收制度恰恰是使货币稳定,使经济财政制度走向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武器。苏联建国的经验是如此,今天中国财经制度上面临着的问题也是如此。
事实很明显,解放台湾、西藏与海南岛,养活军政公教人员九百万人,及经济上的重点恢复,是中央人民政府在一九五○年必须完成的任务。这些任务是不能改变的,为保证这些任务的完成,在财政来源上只有两个出路:或者是增加通货发行,或者是增加税收(包括农业税)收入,二者必居其一。其他的办法都不是重要的。增加通货发行,如众所周知,不但将增加广大人民的负担,与随之而来的生活痛苦;而且会继续延长市场的混乱现象,阻滞经济的正常发展。这条路是不能走也是走不通的。因此增加税收就成为目前财经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有许多同志附和着城市中某些资本家的意见,认为现在城市税收过量,不可能再增加。不知这是从那个方面来看?如果说与国民党比较,国民党在抗战前,除东北外,仅关内中央正税收入,一九三六年计收折银元八亿一千余万元,杂税、地方税与附加尚未计算在内;而我们一九五○年全国(连东北在内)税收(不包括农业税)如除去征之于公营企业者外,其收入亦未必超过此数。而且税收的是否正当,不决定于轻重,而决定于是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否“取之合理,用之得当”。国民党的税收用于镇压人民,破坏生产,而我们的税收则用于支持人民解放战争,用于发展生产,这是两者基本不同所在。如果说,经过若干年战争以后,中国经济情况已大不如抗战以前,需要轻税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但台湾不打下,大陆上各大城市仍时受敌人的封锁和轰炸。被敌人所破坏的工矿生产和铁道,航轮等,不大量投资,如何能迅速恢复?这些开支不依靠正常的税收收入,又依靠什么?老子所谓“无为而治”不过是一个反动的幻想。要求用轻税来恢复生产是不合现实的。这种说法客观上是对敌人,大资本家与投机商人有利,而对广大劳苦群众有害的。
还有许多同志不反对向私营企业征税,但认为对国营企业征税是不合理的,因国营企业就是国家的,没有再加征税的必要。此种看法只有一面的道理,而不是全面的。实质上这是对国营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从原则上讲,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国营经济、私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总和。因此新民主主义的财政来源也应该是取之于私与取之于公二者的相互结合。私营经济固然有纳税的义务,国营经济同样也有纳税的义务。随着国营经济的发展其纳税的比例与重要性更将增大,东北国营企业对财政上的贡献,即已远过私营企业。再从具体情况来讲,国营企业的征税,其作用与好处是很多的:它可以加强经营国营企业的责任心,使它迅速地走向企业化与经济核算制度;可以鼓励大家节省资金,使国营企业资金周转大大提高;可以使政府有计划地调剂与扩大国营企业的再生产;可以补助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逐渐成为财政上的主要力量。因此,此次中央决定国营企业的征税,是非常必要与切合时宜的。
还有许多同志认为税收工作只是收税,纯粹事务工作,没有政策性与原则性的,因此这一工作是不重要的。如果说,我们的人民政府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是有一系列的政策的话,那末税收制度恰是这一系列政策的一个具体环节。因此我们不是光为征税而征税,必须要在下列原则下来保障财政收入,帮助通货稳定,使经济财政制度走向正常发展的途径:第一、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大量发展;第二、限制与取缔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第三、保护国内公私经济,抵制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第四、节制资本,调整阶级间财富的不平衡。不用怀疑,这些作用的重大,不要经过几年的时间就会充分与确实地证明出来。如果我们看不到这点,对税收工作抱着陈旧的与轻视的观点,我们就将要在工作中犯错误。
中共中央已经指出:“中共中央认为完成今年的税收预定计划,是克服财政困难和实现一九五○年概算的重要环节,因此责成各级党委务必……克服干部思想上存在着的轻视税务工作的错误观点,以保证今年税收计划的全部完成。”让我们努力吧!改变对税收的不正确认识,提高我们的觉悟,为完成今年的税收计划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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