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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基础论”——批判邓小平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罪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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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6-06
第1版()
专栏:

驳“基础论”
——批判邓小平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罪行
山东省下乡知识青年 周焕涛
新华社编者按:周焕涛原是济南三中学生,一九七四年毕业后下乡到济宁县南张公社李庙大队插队,任知识青年小组组长,公社团委副书记,不脱产,现年十九岁。周焕涛学习努力,劳动积极。几年来他努力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写了十几万字的读书笔记。这篇文章就是他在学习和批判的基础上写出来的。
对资产阶级法权限制还是反限制的斗争,是社会主义时期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国解放以来,历次修正主义路线的头子都竭力反对无产阶级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而进行的伟大斗争,都顽固地站在无产阶级的对立面,拚命地巩固和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在这方面,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更是做了充分的表演。
他那样迫不及待地抛出“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学习运动;他那样丧心病狂地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反攻倒算,攻击和扼杀社会主义新生事物,都暴露了他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极端仇视的反动心理。他为了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还炮制了这样一个谬论,说什么:“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也要有一个物质基础,没有,怎么限制?”这就是说,我们现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还为时过早,因为“物质基础”还不具备,目前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等把生产搞上去,物质基础具备了,才能谈到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这个关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基础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反动的“唯生产力论”的大拍卖,是他的“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
究竟什么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基础?一九七四年底,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中说:“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这就明确告诉我们: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基础和条件。社会主义社会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列宁选集》第4卷第84页)。资产阶级法权就属于衰亡着的资本主义的一部分内容。无产阶级要把社会主义革命推向前进,就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对资产阶级法权加以限制,不断铲除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为资产阶级的最后消灭和共产主义的最后实现创造条件。因此,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首要的是要抓阶级斗争,抓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
可是,邓小平却胡说什么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要先有一个“物质基础”,这是明目张胆地和毛主席的指示唱反调,反对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这种谬论在理论上和在实践上都是极其反动的。
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资产阶级法权究竟有没有关系?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存在资产阶级法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物质财富还不丰富。只要公社还拿不出多少东西同生产大队、生产队“共产”,全民所有制也拿不出极为丰富的产品来对八亿人口实行按需分配,就只能继续搞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按劳分配。列宁说得完全对:“马克思并不是随便把一小块‘资产阶级’法权塞到共产主义中去,而是抓住了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社会里那种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不可避免的东西。”(《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256页)这说明,资产阶级法权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存在有它的不可避免性。然而它同一切事物一样,终究会走向灭亡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现在承认它,正是为了将来消灭它。
由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由于我们现在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对它加以限制,因此,城乡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新资产阶级分子的出现,也就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即是这个“限制”,也要遭到党内外新老资产阶级的责难和反对。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阶级斗争的尖锐、复杂性。正是由于我们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条件下,要防止资本主义复辟,要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就必须对资产阶级法权加以限制。现在不去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要等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到来的时候再去限制,这实际上是不要共产主义,实际上是要我们丢下无产阶级专政这把“刀子”,干脆向资产阶级缴械投降!这不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观点又是什么?若说非得有一个物质基础才谈得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那么请问:究竟要具备一个什么样的“基础”才够格呢?在战争年代,物质条件那么艰苦,可我们在毛主席领导下,官兵平等,军民一致,反对资产阶级等级,提倡共产主义思想,搞得生气勃勃。巴黎公社在建立后的日子里,基础也不厚,可他们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革命措施。现在,我们伟大的祖国,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物质条件比过去大大提高,可是,照邓小平看来,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条件反而不具备了!这真是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我们回头再看看那个所谓“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可谓物质基础雄厚了吧,可就在他们那里,资产阶级法权不但没有受到限制,反而更加扩大,就是连列宁时代已被取消了的那部分资产阶级法权也被重新恢复。可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关键是要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难看出,邓小平的所谓“基础论”,纯粹是一种谬论,其实质是在鼓吹反动的“唯生产力论”。我们知道,老牌的机会主义者攻击和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就是用“唯生产力论”作武器,说我们搞革命没有条件,缺乏基础,要等生产发展了,条件好了再搞革命,再建设社会主义。
伟大导师列宁曾痛斥过这种谬论,说他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了解迂腐到了极点,对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马克思主义中的革命辩证法,是一窍不通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一点启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前,“唯生产力论”被用来阻止无产阶级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在夺取政权以后,“唯生产力论”则被用来反对无产阶级继续革命。这正是老的修正主义分子伯恩施坦、考茨基、托洛茨基、布哈林和新的修正主义分子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刘少奇、林彪的所作所为。今天,邓小平步新老修正主义的后尘,也在干着这样的勾当。“战斗正未有穷期,老谱将不断的袭用”。用反动的“唯生产力论”反对无产阶级进军的人,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百倍提高警惕的。
毛主席最近深刻指出:“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邓小平之所以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不让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在他眼里,社会主义新生事物限制了资产阶级法权,冲击了他们这些搞修正主义的“大官”们的利益,那还了得。他又是砍,又是杀,简直有一口把它全部吞掉的劲头。其实这也不奇怪,无产阶级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续革命,做着马克思所说的消灭四个“一切”的工作,要刨掉资产阶级最后的命根子,面对这灭顶之灾,党内外资产阶级怎能不惊恐万状?正是这样,作为他们的总代表的邓小平亲自“挂帅”出来反对。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一发表,邓小平就很敏感,急忙抛出“三项指示为纲”的修正主义纲领,故意混淆纲目关系,欺骗群众,与无产阶级相对抗。从“基础论”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逻辑: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要先有一个“物质基础”,那么生产才是更急需解决的问题,理所当然,是纲中之“纲”了。联系他那种大刮“经济台风”,“八级不够,就刮十二级”,“只要人家说你复辟了,你的工作就干好了”的狂妄劲头;联系在天安门广场闹事的反革命暴徒们那副打人放火的资产阶级“还乡团”的狰狞面目,岂不都在为“基础论”做着注脚吗?“四个现代化日”,“卫星上天,红旗落地”之时,这就是他们要“设酒重祭”的盛大节日。
实践告诉我们:不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不坚持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就不会有什么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如果不批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忘记了“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第181页)这一客观事实,让老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重新复辟,让新的资产阶级得以大量滋长,那么,我们不但无法建立强大的物质基础,而且社会主义制度也要变质。苏联变质的教训,我们切不可忘记。正因为如此,建国二十多年来,在毛主席亲自领导下的我们的党,从来没有停止过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伟大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向共产主义奋勇前进的步伐。尤其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批林批孔运动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社会主义新生事物,更是有力地限制了资产阶级法权,强化了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斗争锻炼了群众,事实告诉了人们:限制还是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实质上是搞马克思主义还是搞修正主义的大问题;一切愿意和广大的工人、贫下中农继续前进的革命同志,一切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应该做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促进派。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所以,我们不能人为地宣布取消一切资产阶级法权。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在它面前就束手无策,任其摆布。毛主席提出“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的光辉思想,就充满着革命的辩证法,指明了对现阶段存在的资产阶级法权应抱的科学态度,表现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我们完全有可能去努力造成精神和物质的条件,以便逐步消灭它。巴黎公社曾这样做过;十月革命后列宁领导的俄国无产阶级也曾这样做过;今天,毛主席领导我们党也在为限制资产阶级法权,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而努力作战。资产阶级法权总有一天要和纺车、青铜斧这类历史的陈迹一起被放进历史博物馆。这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谁也阻挡不了的。
泾渭分明,不容混淆。限制和消亡,是两个概念,我们所讲的以物质基础为条件的,是指资产阶级法权的最后消亡,而不是指对它的限制。若说有联系的话,那就是今天的限制是为了明天的消亡。邓小平别有用心地偷换概念,把二者加以混淆,把我们没说的强加在我们头上然后加以否定,这叫“贼喊捉贼”。这和当年叛徒考茨基把国家消亡问题与资产阶级国家必须用暴力打碎这两者混淆起来,借以反对暴力革命是一样的,耍的都是诡辩论的把戏。手段的卑鄙正好证明了目的的卑鄙。邓小平翻案不得人心,手里没有真理,只好乞求于诡辩术,这恰恰暴露了他在政治上的反动和理论上的空虚。
邓小平如此不择手段地反对限制资产阶级法权,这从反面说明了我们干得好,做得对。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有资产阶级法权存在,就还会有出来为它喊冤叫屈、大开绿灯的人。革命在发展,斗争还要长期地继续下去。在当前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伟大斗争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毛主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牢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努力掌握社会主义革命斗争的特点和规律,夺取更大的胜利。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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