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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委员会宣布 停征盐商过分利得税 错征部分应即退还税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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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14
第2版()
专栏:

  中央财经委员会宣布
停征盐商过分利得税
错征部分应即退还税款
【新华社北京十三日电】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顷宣布自本年三月十日起停征盐商过分利得税,并已电令各大行政区财经委员会执行,按此项税收系于今年一月提高盐税时,为打击奸商囤积居奇,限制盐商暴利,决定临时进行征收,其征收范围只限于提税以前的盐商存盐。但近来个别地区在执行中发生偏差,有的对盐商已按新税额纳税部分也征收过分利得税,有的则向盐业公司进行征收,有的甚至将征收范围扩大到酱园的存盐。现中央财经委员会鉴于对于一月提税后获得暴利的盐商,各地大部已照章征收盐商过分利得税,特决定自三月十日起停征,并规定对因执行错误而发生错征部分,各地应即退还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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