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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阶级斗争 办好社会主义商业——复县商业局党委同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事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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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8-08
第3版()
专栏:

狠抓阶级斗争 办好社会主义商业
——复县商业局党委同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事迹
文化大革命以来,辽宁省复县商业局党委紧密联系现实的阶级斗争,认真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提高了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提高了识别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能力。
去年七月二十八日晚,复县商业局党委开会研究学习和布置下一段工作时,发现在一个材料中出现了“以三项指示为纲”的提法。党委书记王桂芬同志,感到这个提法有些问题。于是,她就提出下一段党委的工作究竟以什么为纲的问题,组织大家讨论。会上多数同志认为,毛主席历来教导我们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也有的同志说,“三项指示为纲”是上边的新提法。王桂芬同志感到以“三项指示为纲”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不只是个提法问题,而是关系到党委执行什么路线,走什么道路的大问题。接着,她对“三项指示为纲”进行了具体分析。她说:把三项指示作为纲,是和毛主席指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相违背的。不管上边怎么提法,我们要坚决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接着,他们又学习了毛主席关于“列宁为什么说对资产阶级专政,这个问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会变修正主义”的教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典型,联系文化大革命前,刘少奇一伙散布的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给商业工作带来的危害,使大家进一步认清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商业部门的根本任务,认识到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或者丢掉阶级斗争这个纲。
走资派在上边刮什么风,社会上就起什么浪。党内最大的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大肆散布“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也要有个物质基础”的反动谬论,也一度影响到复县商业部门。当时有的人就跟着说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资产阶级法权限制不了”等错误言论。在这股歪风的影响下,有的人利用商品分配、货币交换的条件,扩大资产阶级法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复县商业局党委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的重要指示,采取了一些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措施。党委常委带头做到: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密切联系群众,不搞特殊;坚持党的原则,不徇私情,不乱拉关系;搞好自身思想革命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凡是不符合群众利益的事就不办,违反党的政策的事就顶住。他们这样做,受到群众的好评。
复县商业局党委能够识别和抵制“三项指示为纲”,同邓小平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他们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锻炼,提高了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觉悟。党委书记王桂芬同志深有体会地说:经过文化大革命,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政治挂帅,才能做好经济工作。青年干部、党委副书记张杰同志也深有体会地说:商业工作虽然多种多样,但样样都离不开阶级斗争。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狠抓阶级斗争,才能办好社会主义商业。
在批判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中,这个局党委学习了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合作化时党内就有人反对,批资产阶级法权他们有反感。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的教导,认识到党内走资派是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是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进行较量和复辟资本主义的主要力量,“走资派还在走”将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同党内走资派斗争的自觉性。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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