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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进行斗争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 反对海洋霸权主义 揭露苏联利用“海洋科研自由”的口号争夺海洋霸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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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08-13
第6版()
专栏:

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海洋法会议上进行斗争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 反对海洋霸权主义
揭露苏联利用“海洋科研自由”的口号争夺海洋霸权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八月十一日电 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五期会议上,对超级大国在海洋科研方面的霸权主义主张展开了坚决斗争。它们坚持在领海、经济区和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海洋科研活动都必须得到沿海国批准或同意,以维护国家主权,使其不受侵犯。
在会议最近几天就《修正的单一协商案文》进行的谈判中,一个超级大国狡诈地提出了所谓要“把同资源有关和无关的科学研究区别开来”的谬论。另一个超级大国则公然要求删去“在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必须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征得沿海国的同意”这一重要条款,甚至要挟地表示:不如此,它就不参加海洋法公约。坦桑尼亚、巴西、伊朗、突尼斯、埃及、南斯拉夫等三十多个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坚决主张保留这一条款。
有些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发言中还驳斥了苏联代表提出的所谓要“把同资源有关和无关的科学研究区别开来”的论调,明确主张在经济区内或大陆架上进行的任何科研活动都必须征得沿海国同意。实际上,苏联这种谬论是为了利用“海洋科研自由”的口号争夺海洋霸权。苏联海军总司令戈尔什科夫在他新写的《国家的海上威力》一书中,就竭力鼓吹苏联要在海上有“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且蛮横地说什么把海洋科学考察工作置于沿海国家的监督之下,是“对世界海洋进行考察的努力设置无法克服的障碍”。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发言中指责美国曾以海洋科研为幌子,派出船只非法闯进朝鲜领海进行间谍活动。
一些中小国家的代表还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沿海国对在其领海、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进行的海洋科研有专属权利,外国来进行科研活动必须事先得到沿海国的同意。
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指出,海洋科研是涉及沿海国主权和安全的重要问题。是维护沿海国对科学研究的专属管辖权,还是别有用心地假借所谓进行同资源无关的研究的名义,来变相地鼓吹海洋“科研自由”,侵犯沿海国的主权和危害沿海国的安全,这是当前广大中小国家和超级大国在海洋科研问题上斗争的焦点。
中国代表还指出,目前的《修正的单一协商案文》一方面规定在经济区内的大陆架上进行科学研究要得到沿海国同意,另一方面又规定沿海国“不得拒不同意”。它表面上似乎给予沿海国一些权利,但实际上又把沿海国的专属管辖权加以否定。对此,中国代表团不能同意。
厄瓜多尔、马达加斯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喀麦隆、索马里等国的代表也纷纷提出要求在案文中删去削弱沿海国管辖权、规定沿海国对某些海洋科学研究计划“不得拒不同意”的条款。沿海发展中国家的这些正义主张,在会上得到了乌干达等一些内陆国家的积极支持。
据悉,在海洋法会议第三委员会的协商中,伊朗等国代表指出,目前的《修正的单一协商案文》没有反映大多数国家曾经提出的一些合理主张。中国代表也在会上指出,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对海洋科学研究提出过许多重要的修正意见,但是,目前的《修正的单一协商案文》并没有充分采纳。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加以改变。中国代表说,要使《修正的单一协商案文》真正成为海洋法公约条款的基础,就必须充分反映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理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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