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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委员会通令各地 严查煤矿肇事责任立即改进安全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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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18
第2版()
专栏:

  中央财经委员会通令各地
严查煤矿肇事责任立即改进安全制度
【新华社十七日讯】鉴于最近全国各地煤矿迭次发生失火、爆炸及其他事故,造成工人伤亡和国家财富的巨大损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特于日前通令各地财委会及煤矿局,严查最近各地煤矿发生的工人伤亡事故,究明责任,并立即改进安全制度。通令指出:造成最近此种极端严重事故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各矿务局长、各矿长以及工程干部在领导思想上对煤矿保安工作与职工安全重视甚为不够,致大多数矿井各种通风设备未能改善,各种专责制度未能认真建立与执行。通令要求全国各矿应立即改善通风设备,健全检查制度,建立保安专责制度;并责成各地财委会对肇事各矿认真追究责任,对行政工程人员之失职者,分别给以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经过情形报告政务院财经委员会。
按:去年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因接受石景山发电厂六号发电机发生严重障碍事故的教训,曾三次通报华北各地厂矿进行全面检查,十一月全国煤矿会议亦曾决议加强煤矿保安工作,并提出“保安第一”的口号。但各地煤矿仍多未能体会财委会指示与全国煤矿会议决议的精神,使煤矿管理工作达到应有的改善。去年河南焦作煤矿即曾于十二月九日至十四日六天之内因烤火疏忽与机器检查不周等原因发生严重事件七起,造成国家财产很大的损失。仅该矿二厂烧毁井棚及架车木料损失即达八千斤小米。该矿一厂损坏高车一架,使该厂一度全部停工。最近事故则更加发展,各地煤矿不断地发生了极端严重的伤亡事故,已知者即有:峰峰煤矿四矿二月间修理工人乘人绞稳车大筒检查井筒内的管子,下井时稳车将井内三脚杆子拉倒,致坠井死亡工人二名;河南宜洛煤矿二月二十六日发生爆炸,死矿工一百三十人,伤三十七人;湘江煤矿六号井下捥煤时因透入老窿,二十分钟内即积水约二千吨,淹毙工人十一名;本溪煤矿因断绳死六人,抚顺龙凤井矿死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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