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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规则委员会继续辩论通过决议票数问题未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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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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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规则委员会继续辩论通过决议票数问题未解决
【新华社延安二日电】巴黎讯:和会之大会与程序规则委员会于一日仍在分别举行,各国代表继续在大会上作一般发言,荷外长波茨雷、南副总理卡德尔、新西兰代表纳森、挪威代表兰吉均于是日发表演说。程序规则委员会于一日继续辩论,会中关于大会与各小组委员会通过决议所需票数问题仍未解决。据美国与会人士宣称:贝纳斯准备在两种意见之间提出一种妥协办法,即未能获得三分之二票数之重要提案仍可提交四强考虑,但仅能当作“提议”送交,而无会议正式“建议”的充分力量。据合众社记者分析:就现势看来,有九个国家一定赞成三分之二多数表决的,有美、英、苏、法、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南斯拉夫与捷克,而阿比西尼亚、新西兰、挪威及巴西亦可能投赞成票,确定反对者,现为澳洲、荷兰及希腊。程序规则委员会于昨日开会时,希腊代表新达利斯建议应规定允许对任何“有关公正持久和平”的问题进行自由的讨论,南代表反对希代表的修正案,认为此将使会议陷于超过制定五国和约问题时间之外的长时争论,如果希腊之建议通过,则任何代表团实际上均将能在议事日程上安置任何项目。莫洛托夫提出妥协案,建议会议规则程序可以修改,其中增加下述语句:“关于和约草案之任何问题,倘经任何代表团之申请时,大会得将其列入会议程序”。××多瓦特劝告所有小国接受此一提议,于是宣告通过。此后委员会又遇到困难,荷代表要求二十一国不仅在指导委员会而且在一切委员会应有代表参加,而四强原来的决定是除指导委员会之外,一切委员会均应交诸对每个有关战败国实际作用的国家。莫洛托夫又提出新的妥协案,即准许所有二十一国参加任何委员会的会议,但除了对各该战败国实际作战之国家外,其他国家无表决权。讨论结果未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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