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政务院电令各地加强管理土盐 维护正当盐商保证国家收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0
第2版()
专栏:

  政务院电令各地加强管理土盐
维护正当盐商保证国家收入
【新华社十九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保护正当盐商,维护群众利益及保证国家盐税收入,已电令各大行政区及直辖省市加强土盐管理。据息:现在个别地区人民政府,因生产救灾提倡群众刮晒土盐,致使土盐产量骤增,据初步统计,仅唐山分区沿海一带每日熬制土盐数量即在十万斤以上,此种办法对于救灾不无好处,但从全面来说则极有害,因这些土盐大量涌进市场,贱价销售,既妨害正当盐商营业,且使国库收入受到损蚀,违背整个盐务管理方针,影响全年财政任务;对将来逐渐停废这些土盐滩地,帮助盐民转业,亦必增加新的困难。为此,政务院特电令各大行政区各直辖省市彻底进行检查,在出产土盐地区,当地政府必须协助盐务机关加强土盐管理,已经停废的滩地,不宜再行恢复,说服干部和群众,应从其他方面多想生产办法。此外并决定对于因停止熬制土盐而生活十分困难必须救济的土盐户,将由当地人民政府在可能范围内酌予设法救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