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重要更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3
第1版()
专栏:

  重要更正
昨(二十二)日本报一版所载“税收在我们国家工作中的作用”社论中,第九段第三行“或征收其营业总收益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一点六的营业税”应为“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六”;第十一段第七行“辉南南通酱园实际漏报大于自报的百分之二百四十七”应为“实际漏报大于自报的百分之二千四百七十”;第十四行“并发现逃税最大的典型杨思溥等五户”应为“并发现逃税最大的典型杨恩溥等五户”。特郑重更正。
本报编辑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