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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税务第二分局 重点检查行商税 违章及漏税商户已补纳税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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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3
第2版()
专栏:

  天津税务第二分局
重点检查行商税
违章及漏税商户已补纳税款
【本报讯】天津市税务局第二分局为防止漏税,加强管理,对代扣行商税的货栈和商户,进行了重点突击检查,已获得相当成绩和经验。该分局共辖六个区,有代扣行栈一二七二户。由于户数多,情况复杂,该局为防止偷漏税款及违章经营,在去年十一、十二两月份中,便采取重点检查的方式,共检查了商户三四一家,结果发现有偷漏税款情形者达一九二户。其偷税方式五花八门,如:一、扣税不缴,中饱私囊,或仅缴一部分。二、少扣或不扣行商税,以偷税来招揽行商生意。三、延期缴纳税款,或改变交易日期以牟取利润。四、将交易额化整为零,使每笔交易都不足征税点。五、串通行商在境口纳税时不报足数,行栈交易后,亦不扣差额税。六、交易后应纳税的货品,诡称客商取去。七、非法经营,收付利息。八、不领营业证照,私自营业。九、业外经营。十、具有两套账,或前后账合一,或临时记条,事后作账。
这次检查,由于事先计划周密,检查人员工作认真,查出违章商户一九二家中,共应补纳税款一一八、三五四、六一六元;现已纳库一○六、五九九、七四○元。又由于这次重点检查旨在教育一般不法商户,故影响很大,许多行栈在十二月中旬曾纷纷自动申报,请求补税免罚。计自动申报的三○九户中,漏税者五三户,应补税款一三、○○六、八九一元;现已补缴纳库者二四户,税额九百余万元。
该局检查的对象分三种:一、有群众检举资料者。二、缴款较少有偷漏嫌疑者。三、检查中临时发现有违章嫌疑者。检查方式亦依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特别对设有新式簿记与旧式账混用之商户和有前后账的商户,应进行严格检查。
防止漏税经验:宣传政策严格检查 组织群众揭发检举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获得了一些防止漏税的经验。首先是克服了过去工作不深入现象,例如在二区查华兴栈时,即调干部六人查了三天,真正收到了惩一警百之效。使有的户自动申报补税,并要求了解人民政府的税收政策。税务局遂根据检查的事实,分别在几次代扣行商税的行栈会议上,揭发了行栈漏税的花样,同时宣传税收政策以教育一般商人,并重申政府的宽大政策,号召各户坦白自报。宣传检查结合进行,结果便陆续有三○九户自动申报纳税或补税。其次是根据实际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把货栈组织起来。按地区每十五户编为一小组,民主选出组长来,建立内部会议汇报制度,经常研究税收政策,及代扣行商税问题。并指定了税工干部分段管理,每人约领导百户左右(七八个小组),经常了解情况,类似驻厂员性质。发觉某户有漏税嫌疑,即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还建立了群众性的检举,首先是依靠有组织的群众如店员公会、三轮车工人等。在检查货栈时要结合公安分局及工商分局,实行一元化的检查。这样不仅可以查出漏税者,还可以清查出货栈内潜伏的地主流氓分子,并可纠正非法的业外经营。
(李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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