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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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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6-12-03
第6版()
专栏: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即西欧共同市场)九个成员国的国家不久前举行了首脑会议,会上就一九七八年开始以直接投票方式选举的欧洲议会的议席分配方案达成了协议。
欧洲经济共同体是在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正式成立的。早在一九五○年,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提出了一项计划(“舒曼计划”),建议把法国与西德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超国家”机构领导之下。一九五一年四月,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根据“舒曼计划”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建立煤钢的共同市场,取消对煤钢的各种关税限制,调整运费率和价格,对生产过程进行干预。一九五五年,六国外长会议建议将联营的原则推广到其他部门。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六国外长在罗马正式签订了“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联营”两个条约,总称“罗马条约”。一九五八年一月一日,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一九七三年,共同体接纳英国、爱尔兰、丹麦为成员国以后,由六国扩大为九国。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十多年以来,基本上实现了关税同盟,实行了共同的农业政策,着手建立经济和货币同盟,并计划朝着全面经济同盟和政治同盟的方向发展。它的主要活动如下:
一,逐步或完全取消了成员国之间工业品的关税,并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
二,实行了共同的农业政策,完成了内部主要农产品的统一价格,逐步或完全取消了农产品的关税,实现了农产品的自由流通。
三,确定建立经济和货币同盟。一九七三年四月六日,在卢森堡建立了欧洲货币合作基金。
四,提出了建立政治联盟的目标。实行“政治联盟”的主张,是一九六○年七月法国前总统戴高乐同西德前总理阿登纳举行会谈时最先提出来的。为了抗衡美苏两霸合谋“把欧洲分割为二”,戴高乐想组织一个“政治联盟”,使“共同市场”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成为同超级大国抗衡的力量。一九七○年十一月,六国外长发表了“政治统一问题”的报告,并确定六国外长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由外交部政治司司长组成的政治委员会,每年开会四次,共同协调对外政策。一九七二年十月,共同体六国和三个申请国举行首脑会议,决定外长会议从每年两次增为四次,声明要在一九八○年前把共同体建设成为一个政治性的“欧洲联盟”。一九七三年法国总统蓬皮杜建议共同体定期举行九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以便“在政治合作的范围内交换意见和协调立场”。从一九七五年开始,九国首脑每年会晤三次,朝着欧洲统一方面又前进了一步。
五,欧洲经济共同体积极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关系,一九七五年同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四十六个国家签订了《洛美协定》。近年来共同体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推行对话政策,采取了有别于两霸的做法,扩大了共同体的影响。(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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