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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矿不重视保安工作 十天中先后死亡工人四名 领导干部要负责改进不应推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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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5
第1版()
专栏:

  阳泉煤矿不重视保安工作
十天中先后死亡工人四名
领导干部要负责改进不应推诿
【本报讯】记者林里报道:阳泉国营煤矿从三月四日到十四日的十天中,先后发生死亡工人四名的不幸事件。这些不幸事件主要是因为该矿不重视保安工作而引起的。该矿矿务局所属裕公矿,三月四日因顶石下落,砸死砌?工人孔辛元。九日掘进工人徐光顺,误入早于月前就发现了瓦斯的五道巷,燃着瓦斯,烧伤而死。十二日上午,第四矿回采工王妙小被一块八百多斤重的梆煤打在腰部,诊治无效当晚身死。十四日早晨,装车工人刘映春于上班途中,被火车撞倒,轧断两腿、摔伤头部而亡。这四位工友有的是因为本人不慎(如刘映春)而遇难,但主要原因,是该矿十分疏忽保安工作。如裕公矿早于月前就发现了瓦斯,理应立即通风疏散,或堵塞通口免人误入。但是,这些必要的措施全没有做,只在巷口挂了一个“禁止通行”的牌子。王妙小、孔辛元遇难前,均有工人向保安人员报告“恐出危险”的情况,然而他们不加理睬。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包车大组长徐新文。当工人向他报告窑顶有劈拍声的情况时,他竟毫无心肝地说:“碰伤了公家有医院,砸死了发棺材,我赚的是工钱,管不着那回事。”一些保安工作者对这种严重现象不做检讨,他们在给矿务局的书面报告中,几乎都写着:“本人不慎,因公而亡”。据该局局长白犹之谈:他们强调“本人不慎”是想把责任推到死人身上了事。更荒谬的是某些行政负责人,他们竟说保安第一喊得太多了,保安人员怕判罪而不敢工作了。他们的理由是:“一出事故,保安工作者不分责任,首先自请处分……”三月十一日记者至裕公矿,目睹张鸿珍副矿长埋怨工会工作者对工人教育不够,工会工作者则责备行政上不注意保安工作。他们在相互埋怨中推诿责任。记者认为这不是对工人生命严肃负责的态度,更不是因为保安第一喊得太多,而是喊得太少,或只喊工作。希望该矿负责人不要为一些不负责的叫嚷所蒙蔽,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一步贯彻保安第一的教育,认真想出一些切实有效的办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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