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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关团体物资不得存放私营商号 河北省府通令所属严格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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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5
第2版()
专栏:

  所有机关团体物资不得存放私营商号
河北省府通令所属严格执行
【本报讯】保定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为防止私商利用公家粮款进行投机,已通知所属各机关、团体,今后不准再向私商存放物资。河北省及保定市好多机关、团体、学校,曾有在私商处大量存放粮食,致造成私商利用公家粮食,投机倒把,扰乱市场,甚至供私商任意挥霍。据二月十日检查,省、市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七十五个单位,在十二户私营电磨业、十八户粮栈业存粮、代售及加工粮等即达二百六十六万二千五百九十一斤。因此,保定电磨业厚昌恒经理李大海,竟得利用公家粮食开一织布工厂,长期支持一澡塘和一电粮行,还计划开设一座电料行;他本人则姘靠女人大吃大喝,以致亏累很多,无法偿还公家粮食,畏罪潜逃,已被抓回交法院依法惩办。茂记粮栈,代售公家粮食,不履行合同并偷卖粮食,图在市场投机倒把,扰乱市场。省府通知中着重指出:造成以上严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政治上麻痹大意,只顾存放便利,不管会造成什么恶果,没注意及时检查和提取。对以上现象必须严格检查,弄清情况加以处理。该通知并规定今后一切机关、团体一律不得在私商户存放物资。粮食公司对委托之代售店应加强检查,粮食加工必须及时清算,以便作到既解决供给,又不使公家资财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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