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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花纱布公司与大兴纱厂续订棉纱交换合同 适当调整棉纱交换比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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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5
第2版()
专栏:

  石市花纱布公司与大兴纱厂续订棉纱交换合同
适当调整棉纱交换比率
【本报讯】花纱布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与石市大兴纱厂续订原棉交换成品合同,保证生产、推销的顺利进行。该分公司与大兴纱厂去年十一月订立的棉纱交换合同,于今年一月底期满后,双方即继续商订新合同。经过长时间的协商,此项合同已于本月十四日在花纱布公司正式签字。规定自本年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有效期间。该分公司为了发展生产,在两利的基础上并曾将交换比率作了适当调整。如二十支双福纱一件交换中级标准皮棉六二五斤(原交换五八○斤),十八支纱一件交换中级标准皮棉六一六斤,十支纱一件交换中级标准皮棉五九○·八市斤,山鹿布每匹交换中级标准皮棉二四·○三八市斤,绒毯每条交换中级标准皮棉三·六三二市斤。
该分公司支付原棉时,则按产品实际用棉量二十支纱一件实付给中级标准皮棉四二五市斤,十八支纱一件实付给中级标准皮棉四二○市斤,十支纱一件实付给中级标准皮棉四一四·八市斤,山鹿布每匹实付中级标准皮棉一三·一五市斤,绒毯每条实付中级标准皮棉二市斤;其余工缴部分,则按原棉每斤折合小米八·五市斤至九市斤折款付给。如棉米比价低过八·五市斤,该分公司仍照八·五市斤支给;高于九斤时,则照九市斤付给。合同中并规定花纱布分公司必须保证原棉标准及按期供给,大兴纱厂亦得保证产品规格标准及按期交货,以便生产与推销能按照双方生产、推销计划顺利进行。如产品因与市场供求不合时,双方可预先研究变更产品种类和质量。
(程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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