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以部队机关工厂为重点 试行识字补习教育 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5
第3版()
专栏:

  以部队机关工厂为重点
试行识字补习教育
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决定
【新华社沈阳二十三日电】东北人民政府根据东北地区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着手生产建设,群众热烈要求提高文化水平的情况,决定有准备有步骤地开展群众识字运动与业余补习教育,并为此发布关于试行开展识字运动及业余补习教育的决定。
决定规定,东北自一九五零年起,有重点地试行开展识字教育,取得经验,以便将来逐步推广识字运动,扫除文盲。重点放在部队、机关、工厂;在农村里只宜选择若干收成较好、有良好冬学基础而又有较强领导的村屯为试点。对象以十五岁到四十岁的工农兵为主。
决定确定识字运动以识字、学习文化为内容,其标准一般定为识一千个常用字,在课本中注意贯彻思想政治教育,教员问题必须走群众路线,实行“以民教民”的办法。识字运动的组织形式,应因地制宜,根据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要求来决定。学习时间必须利用生产空闲来进行,部队里则利用操练和生产的余暇来进行。对于已经识到千字左右的干部、士兵及工农群众,决定规定应为他们另办业余补习学校,按程度分为小学班和中学班,逐步转成专设的工农速成中学。对于识字运动的经费问题,决定规定:训练教员的费用,在总的教育经费中开支,灯油、粉笔等费用开支则由群众解决。工厂识字运动费用,由工厂的文教费用开支。业余补习学校的经费,则由部队、机关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