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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次错误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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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5
第3版()
专栏:

  我对这次错误的检讨
崔道生
这几次偷窃事件发生后,我没有细致研讨情况,更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单凭主观推测,就非法地检查戴聘珍、马景龙与吴老太太,同时也毫无根据的对贾同志怀疑。这是目无组织法纪的行动。而一直拖到开大会时,还未把事情的全部过程向管委会、工会、党、团详细汇报,也没有向上级行政、党汇报。事情发展的不可收拾了才找组织,这种违犯组织纪律,违犯政府法令的错误应该受到党、行政、工会的严厉处分。
我自己则把侵犯人权的错误看成一件小事,在第一次大会上未做深刻检讨也未向群众道歉,不感谢群众提出线索帮助破案,反而把破案当成我们自己的功劳,致使群众更加不满。由于我个人的错误使党、政、工、团在群众中的威信受到很大损失,使工作不易推动,工人生产情绪波动,生产降低。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错误呢?
在上级和群众的帮助下,我认识到我来到这里后没有虚心地向大家学习,不知道依靠工人,把自己的阶级亲兄弟看成了外人,这样不相信群众,对国家企业就不能负起责任。产生这些错误的思想根源在于:我有老资格的“包袱”,用自己的脑子代替党的政策,不相信群众更谈不到依靠群众。我的阶级观点不明确,忘掉了一个共产党员对自己阶级兄弟的热爱与关怀。我这种作风的结果,正像报纸上所说:“既没有依靠工人阶级,改进生产领导和提高生产质量,又没有正确的团结工厂的技术人员”使我孤立起来。对党内工作及地下党员帮助不够,如对支书简友如同志不是积极想办法帮助他把工作提高一步,而只是简单命令或严厉的责备,结果使得他更不知做什么好。党的会议变成了形式,展不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的工作陷于停顿状态,十个月来没有发展一个党员,党、团、行政、工会也配合不好。
我诚恳的接受党、行政、工会给我的处分。并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在工作中注意倾听群众意见,有事多和群众商量,放下“老革命”的包袱,努力学习革命理论和企业管理,在大家监督下,积极把工作做好,以弥补这次错误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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