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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议书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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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1-23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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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议书签字
新华社平壤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二日电 中朝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议书,一月二十一日签字。
中方首席代表马培德和朝方首席代表金奉勇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
在签字以前,双方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并取得了一致意见。
中方首席代表等在朝鲜期间,曾参观访问了平壤和新义州,受到朝鲜同志的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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