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唐山专署办事太拖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6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

  唐山专署办事太拖沓
有一件发还被错误没收的工商业的事,在县政府、专员公署、省政府、专烧公司等机关之间,转来转去,达九次之多,再经过讨论、调查,四个多月了还没解决。
编辑同志:
我是一九八师的通讯干事,原籍河北乐亭黑垞村人,在距我家八里路胡家垞镇由股东十二人合资,我父亲魏欣然作经理开有永和顺烧锅杂货店。股本是七百零九个半股(每股一石玉米约计市斤三百多斤)我家股是一百二十个。股东成份:地主八家、中农两家、富农一家、贫农一家。
营业系于一九四一年开始。一九四七年六月间,冀东进行土改,杂货业的货物以及麻袋等物被农民分了,机器如:碾米机、八马力柴油机、烧酒锡器……等在一九四八年一月间由冀东路南专区(即北宁路以南地区,现已并入唐山专区)刘志一(原乐亭县长)带领专烧公司的干部接收过去。
由于冀东水灾严重,去年十一月我请假回家处理家庭生活。我找乐亭县政府工商科长,请求发还烧锅店产业,当时工商科长答复:“是专署直接没收的。”把我介绍到专署。专署工商科长认为,按不侵犯工商业政策可以发还。但由于股东多,是否都在家需要调查。又把我介绍到县政府。经过各村的证明,十二个股东都在。县政府的意见同意发还原主,把我又介绍到专署。可是专署秘书室王主任说:“烧锅店是被省的专烧公司接收过去,需要到省。”又把我介绍到省商业厅。省商业厅不了解情况,又把我介绍回专署处理。专署又把我介绍到专烧公司。经唐山专烧公司路主任谈,需要到省讨论后再处理。后来路主任从省里回来,告诉我们说:“我们已交到专署了,你们到专署办理吧。”此时我假满回到部队,托一个人代理这事。经专署一位姚科长和代理人谈,需要调查,容后通知。现在已有四个月了,我部政治部曾给唐山专署去了三封公函,催问处理情况,可是如石沉大海,始终没有回信。家里给唐山专署去信,也不答复。现在部队正忙于大生产,我也不愿意再请假。请你们帮我转有关机关解决。
一九八师政治部史平(原名魏殿科)
编者按:读者史平所提出的问题,表现了我们的行政机关间职责的划分还不够明确,以至把当事人“介绍”来“介绍”去,依然不得解决。同时,也表现了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尚存在着对人民不负责的态度,工作效率很低,以至于“调查”来“调查”去,最后渺无消息。
我们希望唐山专署从速解决并公开答复史平所提的这个具体问题。同时,希望有同样情形的机关注意这个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