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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军管会军法处 处决八名特务汉奸 抢匪任俊明等四人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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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7
第4版()
专栏:

  京军管会军法处
处决八名特务汉奸
抢匪任俊明等四人伏法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消息: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接受广大群众要求,于二十三、二十四两日分别在南郊、长辛店、门头沟、丰台等地的群众大会上宣布判处特务汉奸杀人犯范锡华、乔文瑞、傅均簪、贾汝欣、米振华、张宏顺、张贵、苏全义死刑,并就地正法。从犯赵芝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汉奸特务杀人犯范锡华、乔文瑞、傅均簪、贾汝欣、米振华、张宏顺、张贵皆曾充任日伪及国民党匪帮伪职,凭借反动势力,逮捕及杀害我工作干部及无辜村民,并奸淫妇女,一贯与人民为敌,作恶多端,危害人民利益。苏全义为国民党散兵,一贯欺压人民。解放后,该犯以凶恶成性,将其离婚后改嫁之妻子用刀刺杀,蓄意伤害人权,破坏社会秩序。
北京解放后,各地被害群众和死难者家属纷纷向公安局控诉,经公安局调查属实,遂将该犯等逮捕,移送军管会军法处审理。在审理期间除张宏顺案中从犯赵芝伶尚知坦白外,余均避重就轻,狡猾异常,毫无悔过表示。
二十三、四两日,在南郊、长辛店、门头沟、丰台等地区所举行的群众大会上,被害人张明、王树学、高明、陈德旺的妻子陈钟氏等多人,纷纷控诉范锡华等八名特务汉奸的杀人罪行,与广大群众一致要求枪毙这些特务汉奸,为被害者报仇申冤。军管会军法处接受这一正义要求,遂将范锡华等八名特务汉奸杀人犯依法判处死刑,并分别就地正法。
【又讯】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依法对连续抢劫,杀伤事主的匪首任俊明、崔瑞清、王惠卿、邢华瑞等四名判处死刑,已于二十四日处决。各案从犯吕瑞华、韩惠、刘景连、李春泽、许俊德、曹玉振等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以期改造。
任俊明原为国民党伪战车团上士,崔瑞清、王惠卿系国民党流散军人,解放后非但不知悔改,且竟组织武装抢劫,分别连续行抢数次,并枪伤事主。邢华瑞生活一贯腐化,与国民党散兵等伙同抢劫。以雇车为名,抢劫大车一辆,骡子一头,为图灭口,竟用镰刀将车主杀害。
军管会军法处为巩固革命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之安全,特将各案主犯依法判处死刑。各从犯判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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