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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四人帮”的干扰 认真坚持党的经济政策 顺义县养猪事业大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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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2-17
第3版()
专栏:

排除“四人帮”的干扰 认真坚持党的经济政策
顺义县养猪事业大发展
中共北京市顺义县委,在“四害”横行的日子里,及时辨明路线是非,顶着“四人帮”的干扰,以党的基本路线统帅养猪业,坚持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养猪的方针政策,调动了干部和社员养猪的积极性。去年全县养猪六十四万多头,比一九七五年增长百分之十七,全县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养猪一点四七头;向国家交售商品猪二十八万多头,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猪多,肥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政策是路线的具体体现,又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政策落实得好,就能调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自封为“正确路线代表”的“四人帮”,疯狂破坏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谁要是讲政策,他们就给谁扣上“复辟”、“回潮”、“物质刺激”的大帽子。面对“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县委及时学习了毛主席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系列指示,反复讨论执行党的发展养猪事业的方针、政策究竟对不对的问题。通过学习讨论,他们辨明了是非界限,决心按照党的路线和政策办事,按照党中央关于发展养猪事业的指示办事,给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养猪撑了腰。
他们辨明的一个问题是:在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还要不要、该不该继续鼓励社员养猪?鼓励社员养猪是不是发展资本主义?因为当时“四人帮”搞乱了政策界限,有人认为鼓励社员养猪,容易助长小生产的自发资本主义思想;多数人认为鼓励社员养猪,是发展正当的家庭副业。针对这两种思想,县委联系实际,学习毛主席的有关教导,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大家认清了要使养猪业得到大发展,就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是现阶段发展养猪业的正确方针,不能改变。搞好集体养猪,可以为社员提供仔猪,积累养猪的经验,是发展养猪业的关键。扶植社员养猪也是养猪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集体经济的补充,又能增加社员收入。只要引导得好,就不会影响集体生产。如社员为养猪打草,县委认为只要是在工余时间,不影响集体生产,应该允许。为了照顾社员打草,有些社队还准许在草旺季节,在不违农时的情况下,尽量给社员打草的方便。社员养猪积的肥,按质论价交集体,对集体生产有好处;养成肥猪后卖给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有利。因此不能把正当的家庭副业笼统地当成资本主义去批判。区别是不是正当的家庭副业,是发展社会主义还是发展资本主义,要看它是不是影响集体生产;看它是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还是同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平各庄公社米各庄大队过去是全县土质最差、最穷的一个大队,一九六二年只有两头猪,肥料缺乏,粮食亩产也只有三百来斤。后来办起了集体猪场,在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热情扶植社员养猪,帮助社员建圈,低价供应社员仔猪,替社员搞好猪只防疫等等。当时有人批评大队党支部这样多方面地扶植社员养猪,是挖社会主义墙脚,发展资本主义。党支部认为关心社员与集体利益是一致的,集体事业发展了,社员生活就会富裕;社员生活改善了,又会增加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集体事业更快发展。这个大队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从一九六五年到现在,连续十二年实现一人一猪,社员养猪占百分之四十三。猪多,有机肥多,把僵地改变成了好土壤,去年粮食亩产一千一百多斤,平均每人向国家交粮一千一百斤,交售肥猪一人一头多。人们都说米各庄是靠自力更生发展养猪起家的。
他们辨明的另一个问题是:向国家交售肥猪时,该不该给予适当饲料粮?这是发展养猪的一个政策问题。按政策规定,交售肥猪,国家应给予适当的奖售粮,顺义县委一直坚持这样做。但“四人帮”却说这是“物质刺激”。县委经过认真分析,认为社员向国家交售肥猪,国家和集体给以适当饲料粮补助是必要的,是合情合理的,不能说成是“物质刺激”。顺义县坚决执行党的政策,不仅鼓励了社员养猪的积极性,还有效地限制了肥猪自由买卖的资本主义倾向。大孙各庄公社坚决执行养猪政策的结果,去年养猪三万五千多头,交商品猪一万六千多头,平均每人一头多。木林公社连续十三年实现一人一猪,去年达到每人两头,向国家交售一头。县委根据党的政策,还表扬了一大批为革命养猪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了群众为革命养猪的积极性。
祸国殃民的“四人帮”被揪出来了,绊脚石被搬掉了,顺义县人民更加精神焕发,斗志昂扬。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鼓舞下,他们决心坚持抓纲治国,深揭狠批“四人帮”的滔天罪行,在新的一年里,又作出了发展养猪的新规划,坚持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力争全县养猪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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