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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军政委员会 发布土地改革准备工作指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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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3-29
第2版()
专栏:

  华东军政委员会
发布土地改革准备工作指示
【新华社上海二十七日电】华东军政委员会于二十一日通过关于土地改革准备工作的指示。该指示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要求华东地区(台湾除外)应在今明两年之内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务。该指示指出:在今年秋收后,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四省新区和福建部分地区,凡土地改革准备工作业已完成,群众觉悟和组织已达应有水平者,即可开始进行分配土地。以上各省,届时如有某些地区准备工作和群众觉悟及组织仍不充分,或有土匪骚扰者,即由各省、各行政区人民政府决定在一九五○年仍不分配土地,待一九五一年秋收后再行分配土地。指示又着重指出:凡一切有关土地改革的准备步骤,必须与生产救灾及生产备荒工作密切结合进行。指示并规定在今年春夏秋三季迅速完成下列工作:(一)调查新区农村情况;(二)各省在秋收前应分批集中县、区、乡三级在职干部与工作队,进行土地改革的教育;(三)对各阶层人士亦应普遍进行土地改革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四)各省、各行政区、各专区、各县领导机关负责人员应亲自领导进行土地改革的典型试验工作;(五)今年秋征开始时,参加土地改革的干部即须下乡,进行秋征和土地改革工作;(六)在某些土匪尚未肃清的地方,应迅速肃清土匪;尚未减租的地方应即进行减租;(七)各地应在春夏秋三季对某些成分不纯的区乡政权加以改造。指示最后指出:为着保证土地改革政策的贯彻和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集中力量,加强农会工作和土地改革的领导,坚决克服在土地改革中任何各自为政和无政府无纪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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