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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七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在京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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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3-16
第4版()
专栏:

中保两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七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在京签字
新华社一九七七年三月十五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七七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十五日在北京签字。
我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陈洁和保加利亚政府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科兹莫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我国对外贸易部部长李强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在签字前会见了保加利亚政府贸易代表团全体成员。有关方面负责人高璐、赵志坚、毛洪元等参加了签字仪式。保加利亚驻中国大使格里戈洛夫,保加利亚政府贸易代表团副团长斯坦切夫和代表团其他成员,也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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