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阅读
  • 0回复

五台地方财政处理失当 忽视统筹统支规定违背量入为出原则 支出竟超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01
第2版()
专栏:

  五台地方财政处理失当
忽视统筹统支规定违背量入为出原则
支出竟超过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九
【本报讯】据山西省人民政府通报消息:山西五台县由于对地方财政统筹统支认识不足及未能掌握量入为出原则,致去年地方粮支出超过全部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九。该县去年地方财政收入计农业税附加小米一、二七五、一四四斤,工商税收附加折米一○、五○○斤,共收入小米一、二八五、六四四斤。而支出中仅教育费一项开支即达小米一、七○○、三七五斤,超过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三三·二四;加上建设费、优军救济、村经费、会议费、土改干部费及其他城防、民兵、村干训练、邮务、囚粮等支出,全年开支即达一、九二○、三三九斤,收支相抵,净亏小米六十三万四千余斤。
经上级派员调查结果,其亏空主要原因系在于:一、对实行县地方财政统筹统支的规定认识不够,存在着严重的依赖补助观点,把规定专区范围内必要时可作适当调剂当成无限制满足需要的来源,以为开支后上级可以补助。二、未能掌握地方财政应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收入不足时亦未适当紧缩开支,同时还将应减少或不必要的开支也由地方粮支出。如土地改革干部费及囚粮等共开支六万四千多斤。三、需要与实际负担能力未能很好地适应。这主要表现在教育经费方面,其支出达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一三三·二五,很明显地,这是超越该县实际负担能力的。如全县小学教员即有一二五人是甲等待遇,每人每月薪金一八○斤,这与前华北人民政府的规定标准是不符合的(现已整顿,全县仅留十二个甲等待遇)。又公杂人员薪金,照前华北人民政府规定应为一一○斤到一五○斤,但该县却一律以一四○斤(县高)和一五○斤(师范)开支。而且,本来县高、县师公杂人员计薪早经规定系按到、离校之日起止支给,而该县却一律发全年薪。致使在教育经费中,由于全体教职员提高等级与公杂人员假期支薪全年即多开支粮食十万斤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为此,曾于去年十二月下旬通报各专县,切实注意做好地方财政工作,防止类似情形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