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日韩大陆架协定”遭到日本国内外反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5-28
第4版()
专栏:

“日韩大陆架协定”遭到日本国内外反对
新华社一九七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讯 新华社记者报道:日本当局有人最近企图把本届国会会期延长,以便使所谓“日韩大陆架协定”在国会通过和自然生效。这种图谋正在遭到国内外的反对。
所谓“日韩大陆架协定”是日本政府同南朝鲜当局于一九七四年一月三十日签订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同年二月四日发表声明指出,日本政府和南朝鲜当局背着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日、韩“共同开发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对此,中国政府决不能同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也一再发表声明表示反对。这以后,日本当局一直企图使这个协定在国会中得到通过,但由于遭到多数在野党和自民党内有识之士的反对而没有成功。
今年四月二十七日,在社会党、公明党、新自由俱乐部等在野党议员缺席的情况下,执政党自民党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强行通过了这个协定,随后,五月十日又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强行通过,并送交参议院审议。据日本报纸报道,日本当局的一些人于五月二十六日向国会提出,把五月二十八日届满的本届国会会期延长十二天,使这个协定到时自然生效。因为,按照日本宪法规定,一个条约或协定在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以后三十天,只要在国会开会期间,即使不经参议院审议也自然生效。
日本当局某些人的这种策划,引起多数在野党和舆论的反对。
日本众议院议员宇都宫德马在《日中经济协会会报》今年第四期发表文章指出:“很明显,这片海底是黄河、长江的冲积区,同中国大陆以水深二十米、四十米、六十米、八十米、一百米这样缓慢的斜坡连接着。这个大陆架从二百米到四百米深的地方是共同开发水域。如果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的理论,这个区域很明显是属于中国的大陆架。”文章说,这个问题只由日本和南朝鲜来决定是不行的。
《朝日新闻》五月二十五日刊载日本社会党众议院议员小林进的文章指出:“不同最重要的有关国家之一的中国举行任何谈判,就在被称作中国大陆架的地方设置共同开发区,这只能说是片面地封锁中国的主张,至少也是违背国际信义的行为。”文章指出:“中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受日本损害最大的国家,而且是唯一对日本不要一文赔偿、没有要求一寸领土的有关国家。”文章表示希望日本政府对中国遵守信义。
《经济学人》周刊五月二十四日刊载日本社会党众议院议员河上民雄的文章指出,中国对日本当局缔结这一协定提出了抗议,但是“外务省说这些抗议不是中国政府的正式抗议,而予以轻视”。文章说:“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损害日中之间的友好,对我国来说是非常不合算的。”
《现代亚洲》半月刊在五月十五日出版的一期中发表评论指出:“这个‘协定’妨碍日本、中国和朝鲜三国人民之间的世世代代友谊的发展,是不合法的。我们坚决反对日本国会批准这一协定。”
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机关报《国际贸易》五月十日发表的时事述评指出,“日韩大陆架协定”出笼后,立即遭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抗议。中国政府也曾多次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指出这一“协定”所涉及的区域,包括中国的大陆架,因此是侵犯中国的主权的。述评指出:“由此可见,如果在本届国会批准‘日韩大陆架协定’,将会造成严重的国际问题。”
述评说,现在最危险的是,无视中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双方的抗议,而一意孤行地要批准这个“协定”。述评要求日本政府立即把已送交参议院审议的这个“协定”变成废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