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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国内外反对 侵犯中国和朝鲜主权 日本政府悍然强使“日韩大陆架协定”自然生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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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6-10
第6版()
专栏:

不顾国内外反对 侵犯中国和朝鲜主权
日本政府悍然强使“日韩大陆架协定”自然生效
新华社东京一九七七年六月九日电 日本政府不顾国内外的反对,六月九日零时,使侵犯中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权的“日韩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自然生效。
所谓“日韩大陆架协定”是日本政府同南朝鲜当局于一九七四年一月三十日签订的。中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曾分别发表声明表示反对。日本的多数在野党和自民党内有识之士也表示反对。今年五月十日,在社会党、公明党、新自由俱乐部等在野党议员缺席的情况下,执政的自民党在众议院全体会议上强行通过了这一协定,并送交参议院审议。按照日本宪法规定,一个条约或协定在众议院通过并提交参议院以后三十天,只要在国会开会期间,即使不经参议院审议也自然生效。为了使“日韩大陆架协定”自然生效,自民党强行把五月二十八日届满的国会会期延长了十二天。
日中友好协会(正统)中央总部最近发表声明指出,“日韩大陆架协定既然没有经过同这一大陆架地区的有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商,并取得它的同意,就不能认为这项协定是合法的。我们当然不得不反对实施开发大陆架的作业”。
声明说:“在一九七四年一月三十日签订这项协定时,“中国政府于二月四日立即发表声明,提出了警告。今年在这次自然生效前的五月二十七日再次通过驻中国的小川大使向日本提出了警告”。声明说:“日本政府和南朝鲜当局背着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日、韩‘共同开发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如果日本政府和南朝鲜当局在这一区域擅自进行开发活动,必须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声明强调说:“日中两国是根据日中联合声明相互确认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反对霸权主义关系的友好国家。开发海底这种关系到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应该充分进行协商,根本不听对方国家的抗议而单方面进行这一活动,是决不会带来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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