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必须加强革命法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7-15
第3版()
专栏:报刊文摘

必须加强革命法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理论组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要不要加强法制?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肯定的回答:“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守革命法制”。(《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58—359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和法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斗争的全部历史告诉我们,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实行阶级统治,一定要建立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法制就是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它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一切剥削阶级的法制,都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有极大的虚伪性、欺骗性和反动性。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革命法制是多数人统治少数人的工具,它同一切剥削阶级的法制是根本对立的。我们国家的法制是亿万劳动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经验的总结,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的,正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出的:“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59页)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一贯重视革命法制的建设。毛主席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9页)建国以来,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及时颁布了《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政策、决议。二十多年来,在毛主席、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由于不断加强和完善革命法制,给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保障了土改、镇反、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肃反等各项政治运动的顺利进行,推动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发展,巩固了无产阶级专政。
“四人帮”出于他们反动阶级的本性,把革命法制看成是实现其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的严重障碍。他们对革命法制咬牙切齿,恶毒咒骂,疯狂破坏。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在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狂叫要“彻底改善无产阶级专政”,“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狂妄叫嚣要“重新创造”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来“彻底打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妄图用资产阶级的法制代替无产阶级法制。叛徒江青恶毒诬蔑公检法是“特务机关”,把人民的公安、法院等专政机关,说成是“比国民党还坏”,歇斯底里地叫嚷要“彻底砸烂反动公检法”。他们狂吠要“改朝换代”,煽动地富反坏、牛鬼蛇神起来造无产阶级专政的反。他们大刮无政府主义妖风,大搞打、砸、抢,妄图搅乱无产阶级专政的天下。“四人帮”在上海的一个余党诬蔑人民法院二十几年来“符合社会主义的东西不多”,“还没有走出一条路子来”,把建国以来人民法院执行的革命法制,说成是“旧法”、“老框框”,提出什么要创“新经验”,走“新路子”。“四人帮”及其余党采取种种阴险毒辣的手段,把人们的思想搞混,把无产阶级专政机关搞垮,把社会主义秩序搞乱,妄图乱中夺权,恢复地主、资产阶级法制,建立法西斯王朝。这就从反面告诉我们,加强革命法制,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需要,是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需要。
(摘自《解放日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