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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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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07-17
第5版()
专栏:规则介绍

越位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了球和对方防守队员的位置。当队员踢球和顶球时,同队队员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在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二人时,就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算越位:接球队员在本方半场内;有对方两人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界外掷入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比赛中,裁判员并不对每一次越位都要判罚。裁判员认为越位队员没有影响比赛及阻碍对方队员的行为,或企图利用越位地位取得有利的条件,就不必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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