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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排除困难坚持照章催缴 京公营企业税收基本完成 少数单位仍玩忽纳税应即注意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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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05
第4版()
专栏:

  税务局排除困难坚持照章催缴
京公营企业税收基本完成
少数单位仍玩忽纳税应即注意纠正
【本报讯】记者冯仲报道:北京市征收公营企业一九四九年工商业税及一九五○年一、二两月营业税工作已基本完成。迄四月三日止,公营企业应纳一九四九年下半年工商业税各单位已经有七十八个单位缴款纳库,仅余四户尚未申报。应纳一九五○年一、二两月营业税各单位已有一六三户申报,其中一三八户已缴款,两项税款共纳库小米九、二九三、七九三斤。市税务局对少数尚未申报缴库的单位正继续追缴,并依规定逐日加罚滞纳金;对个别玩忽纳税的单位,其情节严重者将送人民法院处理。
京市税务局征收公营企业工商业税中曾遭遇若干困难,首先是多数公营企业迟迟拖延不报,某些单位直至三月三十一日(即限期的最后一日)才行申报,因为核算税额需时,缴库日期势必后延。个别单位更对纳税漠不关心,虽经税局用种种方式催促迄未申报。更有许多单位尤其是一些机关生产,因未建立成本会计制度,账目不清(有些机关生产对内的营业不计算成本,与对外的营业混淆记在一本账上),难以正确地核算出所得额,税务局则只有与各该公营企业会计负责人当面算账解决,耗费时间很大。个别单位因为自己也搞不清赔或赚的正确数字,往往盲目地认为税局核算的税额高,而拖延不缴库,或到缴库限期要求缓缴。由于以上种种情况,以致北京市公营企业征税工作未能如期全部完成。各公营企业应即改变轻视纳税思想,认真申报,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库,以免影响国家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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